童增:当加害方谢罪时 我们应伸出友好之手(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08-15 09:41:24

童增:当加害方谢罪时 我们应伸出友好之手(图)

中国劳工代表向童增赠送“民族英雄”锦旗,他坚辞不受,他说功劳应该属于全体中国人民。 佚 名/摄

今年6月1日,日本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公司)正式向中国被掳劳工“谢罪”,今天我受与三菱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中国受害劳工闫玉成老人的委托,将这份“协议”公之于世,让全世界共同目睹和分享战后71年来日本社会终于开启对侵华战争所犯罪行反省和谢罪的首个文本,给世界各国解决战后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贵的范例,这无疑对战后国际法是一大贡献。

20多年来,特别是2003年我去日本札幌法院为中国受害劳工出庭作证时,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趾高气扬、不理不睬,他们瞧不起中国人,而且立场顽固、死不认错。以前曾经有日本老兵个人、卸任内阁总理大臣之职后的鸠山由纪夫、规模不大的企业对二战侵华战争表示过谢罪,但日本政府和类似三菱公司这样大的企业还从来没有正式向中国表示谢罪。1995年的“村山谈话”,被认为是“值得称赞的道歉”,但是仔细看来,道歉内容泛指亚洲诸国,并未特指中国,表示歉意是从内心致以深切的歉意,而不是国家道歉。我们此时会想到“南京大屠杀”“平顶山惨案”“重庆大轰炸”等,为什么日本战后71年还不能正式向中国谢罪?

日本三菱公司迟来的谢罪并不是他们主动的提出,迫使三菱公司谢罪最直接的原因是20多年来中国受害者以及遗属、中日两国律师、广大志愿者以及海内外同胞不懈的追讨和努力,特别是中国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在现阶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习近平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树立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正义必胜”的信念,才出现了2014年年初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三井船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康健律师代理的起诉三菱三井案件以及其他地方法院相继受理起诉三菱的案件,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就日本侵华战争所犯罪行直接向日本政府和日本加害企业要求谢罪赔偿等进展,这其中更为重要的因素是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

根据谢罪的国际惯例,谢罪有肢体谢罪、文字谢罪、口头谢罪,前西德总理勃兰特“华沙之跪”,让全世界认同了他的谢罪;1998年日本和韩国所签署文件中的谢罪,是文字上谢罪;日本三菱公司2015年向美国战俘劳工表示口头谢罪,虽然没有谢罪金,但美国老兵劳工表示“OK”,这一页也算翻了过去。这次三菱公司向中国受害劳工表示谢罪,包含了肢体、文字和口头三种谢罪形式,从“协议”文字中看到“谢罪”两字出现过9次。同时还有一个非常正式的谢罪仪式,据现场接受三菱公司谢罪、同意签署“和解协议”的中国受害劳工闫玉成老人表示,日本三菱企业高管代表等人向受害劳工鞠躬谢罪,并对在日本死难的722位中国受害劳工以及回国后逝世的受害劳工默哀3分钟。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的中国律师闫欣也表示,整个过程是用中文主持仪式,仿佛有点像当年接受日军投降的“受降仪式”。曾经向美国战俘劳工谢罪的三菱公司代表木村光在这次谢罪仪式上表示:“本来应该用中文发言,但中文不够好,为了表达真实感情,还是用日文来表述。”

这次谢罪文全文有4点,即承认加害事实;真诚谢罪;向每位劳工以及遗属支付10万元人民币;建立纪念碑。从谢罪文看,在战后历史上还没有日本政府和日本加害企业有过这样详细的谢罪文本。

2000年德国为二战强制劳工设立了“记忆、责任、未来”基金会,把强制劳工划分为A、B、C三类,A类是指一直囚禁在集中营、贫民窟或者被拘留在类似地方进行强迫劳动的受害者。A类受害者可以获得1.5万德国马克的谢罪金,当时约合人民币5.2万元左右。B类和C类受害者获得的金额是A类的三分之一左右。该基金会反复强调这是一个象征性的物质表示,主要是对于受害者悲剧的公众认可,此项工作于2007年画上了句号。

德国解决纳粹强制劳工的做法对中日两国长期从事民间对日索赔的律师和志愿者是一个可以借鉴的先例。在与日本三菱公司谈判时,关于10万元的称谓问题,曾经有人提出叫赔偿或补偿,但遭到中方谈判人员的反对,因为10万元的额度补偿不了中国被掳劳工所遭受到的伤害,更赔偿不了722人失去的宝贵生命,即使是50万元、100万元又如何能挽回失去的生命?而且“谢罪和解”的确不是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只能是象征性的,因而叫谢罪表示,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谢罪金”的由来。这种“谢罪金”表述,丰富了战后对受害者赔偿、补偿的实践和理论。

更为重要的是三菱公司和中国受害劳工进行谈判交涉时,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李良杰会长、被掳劳工中方代理人朱春立女士和孙靖律师坚持除了支付10万元谢罪金外,祭奠、建碑、调查寻找受害劳工等费用均由三菱公司承担。最终三菱公司同意谢罪表示包括4个方面:(1)给付3765位受害劳工每人10万元人民币谢罪金。(2)一次性出资2亿日元作为调查寻找受害劳工的费用。(3)一次性出资1亿日元修建纪念碑。(4)每位受害劳工或者遗属一次性前往日本祭奠的费用为每人25万日元。除此之外,中方最近还向三菱公司提出了支付律师费用和基金托管的管理费等,要求增加这些补充款项 。

还有一点想法表达一下,当年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总共有35家,除了倒闭破产的,目前存在的还有20余家。在当今日本主流社会否认侵华战争历史、拒绝向中国道歉的大背景下,三菱公司经过内部不同意见的激烈交锋,如今终于低头向中国受害劳工认罪,如果我们不能从积极方面给予一定的评价和肯定,其他日本加害企业是不会向前迈进的,我们共同谋求掳日劳工问题的最后解决就可能成为泡影。因此,当三菱公司向中国受害劳工谢罪之时,我们应伸出友好之手。

我们要抓住三菱“谢罪”的历史契机,于下一步争取撬动日本政府向中国被掳劳工谢罪,这一步不像20多年前那样遥遥无期,只有日本政府正式向中国受害者谢罪之日,中日友好才能开启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