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冒名贷款】8月10日,因购房办理贷款,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的黎婵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记录。征信系统显示,“黎婵”2009年2月11日在湖南岳阳市汨罗市农村信用联社新塘信用社办理农户贷款。这笔贷款已于2010年1月5日到期,至今仍处于逾期状态。
收回1.8亿元 清收不力市长放狠话
鲍光翔在微博上对此事进行了举报。昨天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在线”对此回应称:“如果普遍存在,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诈骗。”
根据汨罗市政府网站,去年5月,汨罗信用联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启动会议中透露,“目前汨罗农村信用社存在不良贷款9.98亿元”。
汨罗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高发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2015年6月9日,汨罗市召开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推进会,该市市长周金龙出席并讲话。
“5月份,在全市253个有清收任务的村中,仍有174个村分文未动,涉及欠贷的公职人员203人,当月还贷仅29人,信用社内部有清收任务的188人,当月仅80人有清收额。”会议材料透露。周金龙在会议中撂下狠话,“要黑下一张脸、打破几只碗,要牢里见人、账上见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打一场清收不良贷款的攻坚战。”而在相关信息中显示,汨罗司法部门也依法对多名相关人士进行了处理。
据当地媒体今年3月份消息称,自2015年5月12日启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以来,全市共收回信用社不良贷款1.8亿元,但是,不良贷款清收目标尚未实现。
■ 专家解读
信贷员书面意见成漏洞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天尧曾研究过冒名贷款现象。他在《中国检察官》杂志发表文章称,冒名贷款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中的一个毒瘤,是滋生犯罪的温床。“犯罪多发在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经营中。”
一名四川信用社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冒名贷款在当地也曾时有发生,“因为以前的制度漏洞太多,办理小额农贷只需提供户口簿即可,而目前则需要本人到场才可办理。”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主要信贷投入方式,具有信用和简便的特点。”
刘天尧在文章中写道:按规定,农村小额信贷发放要将调查意见和初评公示结果报贷审小组审核。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信贷员出具的书面调查意见起到了决定作用。贷审小组对信贷员上报的贷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没有与申请贷款农户面对面调查核实,不能核实信贷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挪用资金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常见的罪状表现形式。”刘天尧表示,“刑事上还容易诱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