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
高额诉讼费从何而来?
朝阳法院透露,王宝强一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按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王宝强还需“借钱交费”?
就在王宝强前往法院起诉的同时,认证为王宝强工作室的微博发布了起诉声明。声明中称,“今天上午,我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诉讼服务告知书》。”其中“借钱交费”四个字颇为扎眼。有网友称,此举是“因要分割财产,所以法院会先把财产冻结便于清算,分割后会恢复。”
但对此分析,曾经在“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中,担任其前妻KIM的代理律师、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戚连峰认为不可能,他认为写这四个字可能“有意为之”。“即使法院冻结也是冻结主要财产,不会冻结现金流,一般起诉时的立案费还是有的。”戚连峰进一步说,在离婚案中,除非一方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否则法院不可能主动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本案中,王宝强或者马蓉提前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