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诉抄袭案交换证据 被告申请延期举证

作者:曾妮 来源:国际在线
2017-02-16 09:15:49

《锦绣未央》被诉抄袭案交换证据 被告申请延期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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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娱乐讯(文/曾妮)2月15日上午,11位作者联合起诉小说《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抄袭案在朝阳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原告当庭呈上大量证据,这些证据被分为“语句的重复”、“情节的重复”两大类,每部作品仅侵权目录就有五六页A4纸。而被告方周静(笔名 秦简)的代理人则只向法庭提交了6本《锦绣未央》的出版书籍,并且当庭提出因时间紧张申请延期举证。

热播剧《锦绣未央》已落下帷幕,其原著引发的抄袭风波却远未平息。近日,11名作家以小说版《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涉嫌大量抄袭为由,联合起诉作者周静(笔名秦简),索赔210万元,北京朝阳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15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原告方由4名代理律师出庭。据了解,此次维权的作品包含《啸剑指江山》、《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公子无耻》、《啸剑指江山》、《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等共计11部作品。

根据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目录显示,在这11部作品中,仅《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就涉嫌被《锦绣未央》抄袭的语句就达540句之多,抄袭情节达97个。原告律师还表示,因不掌握《锦绣未央》的具体盈利情况,他们已向法庭提交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

而被告周静(笔名 秦简)方面,其代理人向法庭提出管辖异议,但由于申请时间超期,未被法院受理。随后,该代理人又提出延期举证申请,称:“我们1月22日才收到举证通知,中间过春节,收集证据的时间不够,现在不能提出实质性质证意见。”。15日当庭,他们法庭提交了6本《锦绣未央》的出版书籍。法官经审理认为,考虑到此案需要准备的证据确实比较多,可以延长被告方的举证期。

除了周静以外,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是被告之一,原告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停止销售侵权书、公开道歉并赔偿,赔偿金额在10到40万不等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11起案子共计200余万元。当庭,当当网一方表示,其只负责图书的发行。作为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并无问题,至于图书的侵权问题则与当当网无关。

法院认为,鉴于案件特殊性,证据比较多,之后会再根据双方举证情况确定下次开庭时间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