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书法何以自成章法?

抛开章法生成诸多繁杂的理论指引,寻求直指本心的手段,意义尤为重大。“形”“势”之间是否和谐统一,是判断一幅作品包括章法在内好坏的标准。可见见微知著,依势而为,月到风来,水到渠成是古人对章法问题思考的主要思路。

古人书法何以自成章法?

来源: 中国文化报
2019-10-2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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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寻求直指本心的手段

  王羲之行书兰亭序卷(传唐褚遂良摹本) 故宫博物院藏

中国文字乃上古先哲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法效自然的产物,因此它是具体事物的抽象,然此抽象中又有所指物的具象成分,当这些文字聚集在一起时,两种意义便呈现,一是陈述性,二是抒情性,书法的概念即指后者。

就书法章法而言,我们可以理解为,自然万物抽象后的指代者——文字,被搬到了纸面上,纸成了世界、成了国土,文字成了山川河流、芸芸众生、花草鱼虫,而书写者便是纸上江山的君王。君王需要完好地安顿好诸物从而统领一纸河山,如何做到?这就是古往今来圣贤们倾毕生之力孜孜以求的天地秩序。“秩序”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所在,先哲所谓“道”的概念正是这种“秩序”如何达到井然状态的高度概括,即遵循“秩序”的规律,让万事万物互为依存,安然相处,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均衡。因此,书法章法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探讨“秩序”的生成原理,就是黑白阴阳的均衡,尽管不同书体、风貌所侧重的方面不同,然动静、轻重、黑白、大小、长短、奇正、远近、浓淡、疏密等概念都与之密切相关。书法艺术作为视觉感知上的经验判断,它的“均衡”法则与标准是模糊的,更多是的来自心理的暗示,而不是黑白的等同,有想象的成分和弦外之音充斥其间,对前人经验借鉴与文化精神领悟得多与深,决定各自的尺度评判。

当前在探讨章法生成原理时,我们有很多既有成果可以借鉴,如中国哲学的阴阳观、文学的篇章结构论、兵家的形势论、音乐的乐章节奏说、中西画的构图透视论等等,都启示我们对此思考,但难度在于你不是哲人、不是文学家、不是军事家、不是音乐家,也不是画家,个中之人,其间三昧仅靠这些隐喻意会就想参悟并运用于书法实践,难免隔靴搔痒,飘忽不定,心中若有得,四顾终茫然。因此,抛开章法生成诸多繁杂的理论指引,寻求直指本心的手段,意义尤为重大。

让我们仰望一下古人。

格物致知,洞悉形势,是古人章法生成的祈尚。尽管古人对章法问题的思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多是隐喻性的,然而通过其书论与作品,我们能感受到其对“形势”概念的强调与把控。古人所说的“形势”是由“形”与“势”组成,其中“形”是器,包含笔法和字法两个方面,相对静态,是毛笔在无损其功能的前提下,尽其所能地表达点画与结字的精准形态;“势”是道,包含笔势和体势两个方面,相对动态,强调笔画前后之间的过渡顺承和字与字、行与行之间欹侧呼应。“形”与“势”二者之间互为表里,相互生发,“形”决定“势”,“势”制约“形”,蔡邕在《九势》中指出:“凡落笔结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可作“形”与“势”关系的注脚。

“形”“势”之间是否和谐统一,是判断一幅作品包括章法在内好坏的标准。也就是说“形”虽为静态,然它“象”的属性,却蕴含了“势”的初始,一旦这些“形”与“形”在“势”的统帅之下发生联系,个体生命得以生机勃发,此为“得势”,“得势”之时,势如破竹,一切顺理成章;反之,情怠手阑,则势脉中落,便为“失势”,如何预防这种局面出现,欧阳询在《传授诀》中云:“最不可忙,忙则失势,次不可缓,缓则骨痴”,斯为良言,实不可避时,如何调整思绪和笔势,进入良性循环,从而挽回败局,扭转乾坤,则是关键。由此看来,古人成功的作品章法皆与“得势”相关,即做到了有利于“势”的环环相生,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呢?孙过庭说:“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王世贞在《法书苑》中说:“字体各有管束,一字管二字,二字管在字,如此管一行,一行管二行,二行管三地,如此管一纸。”而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中说:“右军《兰亭序》,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由此,我们判断古人对章法生成的理解是具体的点画、结字道理的延伸与扩展,解决好这些问题,章法的一切便可随之应运而生。因此,古人重视从“形”的角度出发,从点画的起始做起,注重笔法、字法环节,把握“势”的萌生与源头,良好的开端便是成功的一半,做好点画的形,产生良好的笔势,构筑完满的字势,形成流畅的体势,如此笔笔映带,字字相生,势来不可遏,势去不可止,如庖丁解牛,神遇迹化,合于桑林之舞,往往邂逅于不期然,通篇章法自然势态均衡,贯通无碍。

可见见微知著,依势而为,月到风来,水到渠成是古人对章法问题思考的主要思路。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古人对章法生成原理的思索,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不自觉的状态,尽管“意在笔先”的理念早已彰显了他们创作上的自觉,然而书写性的认知妨碍了其章法课题的深入思考,笔法、字法的意义大于通篇布局,而帮助他们完成章法建构的主旨是“理”、是“道”,是在文化精神驱使下贯通全篇,如果对此缺少领悟,便很难得其大要。

时至当下,书法的实用性功能几近殆失,作为独立的门类跻身视觉艺术之列。对于章法问题,不再拘于传统文化精神以及实用性的约束,它的可能性包括其他艺术学科、视觉美学、形式构成原理的广泛借鉴以及传统优良程式的多维理解,让章法的探索前景变得更为辽阔,我们这个时代超越前人的可能在此,因为书法的独立性意义,因为传统观念外延的扩大乃至颠覆可能。

(作者杨涛,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副院长)

(杨涛)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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