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部署“十三五”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加强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认真执行重点项目季报和月报制度,按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推进工作的措施效果。建立通报制度,从4月开始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完成。

国家广电总局部署“十三五”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来源: 广电总局
2020-04-03 08:0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3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共服务司会同安全传输保障司、规划财务司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从四方面要求各省(区、市)广电局深入贯彻中央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有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深度贫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各项重点工程于年底前顺利收官。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三是认真执行重点项目季报和月报制度,按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推进工作的措施效果。四是建立通报制度,从4月开始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