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即将生效 惠及全球表演者新起点

(记者 孙自法)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在北京举行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宣布,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5天后的28日正式生效。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即将生效 惠及全球表演者新起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4-23 16:5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0-04-23 16:5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新社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在北京举行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宣布,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5天后的28日正式生效。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积极推动更多国家批准和加入该条约,把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落到实处。

中国也将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为契机,不断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包括视听表演在内的版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于慈珂指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和视听产业发展。该条约的积极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体现:一是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其行业地位,激发其创造热情;二是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他介绍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国际版权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中国缔结、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国家版权局在推动该条约缔结和生效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2年6月下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成为该条约关键的第30名成员。根据《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生效。因此,《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完)

(孙自法)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