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衍生创作兴起 带动角色“长红不衰”

尽管在当下的社交平台和内容网站上,经常可见年轻人在二次元衍生创作下发出“爷青回”的感叹,但实际上,二次元衍生创作在中国的兴起却才不到20年。也就是说,一个非常资深的二次元同人用户,他(或她)一年为兴趣衍生创作的开销可能会超过1600元。

二次元衍生创作兴起 带动角色“长红不衰”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9-08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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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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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当下的社交平台和内容网站上,经常可见年轻人在二次元衍生创作下发出“爷青回”的感叹,但实际上,二次元衍生创作在中国的兴起却才不到20年。1993年起,国家对动画市场的开放政策为80、90后带来了一大批国内外的优秀动画作品,但由此而催生的大规模讨论和衍生创作直到互联网更加深入大众日常生活后才开始。

发展20年

二次元衍生创作多元化

近日,数据智能服务商艺恩数据发布了《2021年二次元衍生创作行业报告》。报告指出,当二次元文化逐渐迈向主流,原本属于小众的二次元衍生创作行业也迎来快速成长,不断涌现出具有代表性的二次元衍生创作平台,以及越来越多样的商业化发展趋势。

1993年起,国家对动画市场的开放政策为80、90后带来了一大批国内外的优秀动画作品,但由此而催生的大规模讨论和衍生创作直到互联网更加深入大众日常生活后才开始,这一现象的代表性事件就是2003年百度贴吧的成立。随后,2005年的豆瓣、2007年的A站、2009年的B站和微博,由二次元IP所衍生的兴趣创作犹如一簇簇火炬,在互联网浪潮中不断涌现,形成圈层。

随着相关产业的不断发展,二次元衍生也越来越多元化,在题材上由传统的动画漫画拓展到游戏和小说(即ACGN),创作形式上也由COS、文字、绘画二创逐渐扩展到视频剪辑(MAD)、围绕IP的一系列周边制作等。

这些衍生和创作最早因垂直的IP而聚集,但很快就从垂直的圈层拓展出专业的衍生平台。尽管热爱会让兴趣相通,但这些由兴趣产生的创作在当时并不被重视,这也成为社会对二次元小众而独立的印象来源。

爱好者聚集三类平台

经典角色“长红不衰”

报告指出,二次元衍生创作的平台类型丰富多样,视频类、图文类、文字类、垂直圈层等每个类型都有稳定的爱好者人群。目前,他们聚集的平台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优质图文平台,以LOFTER为代表;第二类是多元化的视频平台,以B站为代表;第三类是小圈层的垂直平台,以半次元为代表。这些平台是当下二次元衍生创作的集中聚合平台。

有了平台集群效应的加持,当下的二次元衍生创作可以打破IP的门户限制和热度生命周期,通过创作者与爱好者的为爱发电,赋予IP更长久的生命力。

例如网易LOFTER在今年8月推出了一个名为“老友季”的二次创作征集活动,邀请广大用户围绕所有文学、动漫、影视作品中已逝去的虚构角色进行二次创作。在活动中,最热门的三个IP分别是:《咒术回战》《哈利·波特》和《叛逆者》,在类型上涵盖了动漫、小说和影视作品,在时间上更是跨度巨大,其中《哈利·波特》小说是1997年的作品,最后一部电影都已是2013年,一部20多年前的作品至今仍能有无数衍生创作涌现,这无疑是平台聚拢和放大效应的最好展现。

除了“长红不衰”的哈利·波特外,如《JOJO》《黑塔利亚》《凹凸世界》等已经不在更新期的IP也依然在LOFTER平台的热度榜上名列前茅,这是其他任何二次元平台都极难见到的场景。

打赏作者购买作品

二次元衍生带动消费

当二次元兴趣从小众圈层逐渐走向大众的视野,兴趣创作与兴趣消费的繁荣也成为必然的趋势,这是海外市场已经验证的事实,也是国内市场正在发生的改变。

在用户眼中,二次元衍生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兴趣交流,正成为一种主流的大众娱乐方式,以及为更多有才华者提供创作和创新的空间。近年来,各类二次元展会以及大众传播中的相关积极案例都在证明着这一点。

二次元兴趣衍生创作带来的商业价值也正与日俱增,为平台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以LOFTER平台为例,有62%的二次元同人用户曾经为衍生创作消费过,其中有近39%的用户会选择打赏创作者,有37%的用户会选择购买作品,有36%的用户会选择在相关平台上进行会员充值,认可通过平台反哺创作者的方式激励创作者,还有9%的用户成为线下展会的积极参与者。

在消费力上,二次元兴趣衍生创作同样表现惊人。例如参与线下展会的二次元同人用户平均每年的开销会超过500元,平台充值的开销也接近500元,直接购买海报及明信片等二创商品的开销超过350元,而给予创作者的打赏也累计超过250元。

也就是说,一个非常资深的二次元同人用户,他(或她)一年为兴趣衍生创作的开销可能会超过1600元。而在对二次元同人用户未来消费的预估调查中,基于各种消费方式的预估消费也在600元以上。

优秀的同人与衍生创作也会带动原作IP的持久性消费,例如在调研中,有56%的用户表示会因为同人二次创作选择为原作IP进行持续消费,这对于拓展原作IP的生命周期和商业价值也非常有好处,甚至还会带动相关IP播放平台的商业消费。

当然,二次创作也会产生与原作IP的商业价值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相关的法律定义不够明确,且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沟通渠道,尤其是如何定义创作者是以盈利为最初目的展开创作。

(陈斯)

【责任编辑:徐子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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