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小说《锦绣未央》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抄袭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立即停止对小说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向原告赔偿共计60.4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此前,这起系列侵权案的另一被告当当网已被要求立即停止小说销售。
《锦绣未央》是知名网络文学作品,它被改编为电视剧以后,更被炒为人气IP。如今,法院认定《锦绣未央》存在抄袭,无疑让之前关注和喜欢该作品的人们感到失望。《锦绣未央》抄袭案的发酵,再次响亮地提出一个问题:如何维护文艺创作的底线,让抄袭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网络文学时代,剽窃的方式和手段日益隐蔽,“洗稿”更是让人防不胜防。如果《锦绣未央》没有取得那么大的影响力,没有原作者、网友、志愿者和法律团队的不断跟进,其抄袭情节未必能够被发现和追究得如此彻底。
抄袭行径被揭发以后,如何更好地维护原作者权利,对抄袭者进行索赔,需要更深入思考。只有让抄袭者付出沉痛的代价,让原作者得到应有的补偿,才能发挥警示效果,匡正文艺创作环境。
追究剽窃行为要耗费原作者大量的精力。据报道,《锦绣未央》侵权案一审判决后,《锦绣未央》作者周静已正式提出上诉。这意味着该案的法律程序很可能还有较长时间要走。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锦绣未央》系列侵权案由法律团队操作,成立“作家起诉团”的模式,为维护作者著作权提供了新的思路。进一步推进专业维权平台的建设,为著作权所有人解除后顾之忧,当成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重点。(王钟的)
(王漓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