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电影从业者所期盼的财税优惠政策正式出台了。5月14日,国家电影局、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公告称,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电影放映服务收入增值税等方面,提供暂免征收等支持政策。
首先是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的《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并提出,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就在同一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但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接连两份税费支持政策的发布,瞬间成为电影圈的焦点。且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比例为电影票房收入的5%,电影放映服务收入经营改增后,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应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也意味着,相关经营者可享受约8%的政策支持。
影院经理周翔表示,暂停以来,电影院也尝试多种方式降低自身的经营压力,但因无法营业的原因,能做的事情也相对有限,需要更多政策层面的支持。目前线下行业正陆续复工,国务院此前也发布了电影院可有条件开放的文件,假若后续影院能实现复工,恢复线下观影,以上费用的减免能让经营者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更多票房收入。
此前国内多地曾发布电影行业复工指引,并对电影院复工初期提出相关疫情防疫要求,以北京市为例,便提出“复映初期一定时间内(由市电影局视情况明确具体时间),按隔排隔座售票”“售票处应建立观众信息登记制度”等工作要求。
“因电影院属于密闭聚集空间,即使复映,初期若想实现较高的票房也存在一定挑战。且为防控疫情,复工初期会对观众承载量设置相应标准,并增加测温、实名登记等流程,这难免会影响到影院的上座率以及实际的电影票房收入,此时减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增值税等相关费用,也是在降低影院承受的市场压力。”影视传媒行业分析师曾荣如是说。
对于电影行业从业者而言,当下最为期待的仍是电影院能够逐步恢复经营。在周翔看来,今年全年电影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已经不可避免,但电影院的大门打开后,尽管初期难以实现较高的票房,但也能带来部分流水并与观众重新实现联系,或许能启发经营者想到更多方式来帮助自身度过当下的难关。
(郑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