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这是继2014年“劣迹艺人封杀令”后的又一记重拳,不仅延续了对违法失德艺人“零容忍”的态度,也做到了政策的一以贯之、与时俱进。
违法失德,本来就要付出代价,任何行业都不能例外。作为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明星艺人,更应注重自己一言一行,承担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社会责任。然而近年来一些艺人吸毒、嫖娼、逃税、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引发舆论轩然大波;有的不守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注重个人私德,给粉丝和青少年带来不良示范;更有甚者一些艺人靠炒作、洗白、包装,从失德失信、违法违规的错误行为中出名获利……凡此种种导致部分明星艺人品味低下、格调低俗、责任缺失,任由他们大行其道,必将造成网络空间乌烟瘴气。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国家广电总局出手抵制劣迹艺人、纠偏社会导向,获得网友的点赞,说明公众对该领域存在的乱象已“忍耐”太久。也要看到,不为劣迹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在当下尤为迫切。随着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的兴起,不少明星加入直播带货的队伍,一些劣迹斑斑的艺人在传统媒体和大荧幕上没有生存空间,便把目光投向网络,以为换个马甲、换个平台就可以若无其事继续捞金。殊不知,当前我国短视频用户达7.73亿人,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2亿。这些对用户影响巨大的平台,已经成为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有责任也有义务防范遏制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对劣迹艺人网开一面、甚至过度纵容,就是对社会不良导向的纵容。
政策发挥威力,关键要靠落实。目前来看,“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的要求是明确的,但如何界定“失德”的边界?哪些渠道算“公开出镜发声”?这些如果不进一步明确细化,就容易让规则流于表面,让评判标准变成网友的口舌之争。现实中,劣迹艺人之所以能够一边已违法失德、一边还四处捞金,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自觉抵制的行业风气。一些人出于面子、碍于关系对其过往行为视若无睹,一些平台为了获取流量在选择合作明星时失之以宽,一些所谓“死忠粉”对明星失德行为缺乏应有是非观念。正因如此,既要政策自上而下发力,也需要行业自下而上加强规范、自觉抵制,才能堵住劣迹艺人可乘之机。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违法失德艺人的个人,没有谁想要一棒子打死,我们欢迎他们改过自新,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实现个人发展,但也必须正告,想要通过公共平台出镜发声、靠换个马甲捞钱吸金,此路不通!既然选择成为公众人物,就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承担起违法失德行为带来的后果。光环越大,责任越重。这也提醒广大艺人: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自觉遵纪守法、时刻严于律己,切莫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