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文创产品开发要避免过度娱乐化

我国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试点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从事文创产品开发的企业。

国家文物局:文创产品开发要避免过度娱乐化

来源:北京日报    2021-09-02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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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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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昨天(9月1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明确文创产品开发要坚持保护为先,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革命历史类文创产品要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试点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从事文创产品开发的企业。试点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与文创设计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与职业学校合作建立实训基地,提升文创产品开发的水平。在评估基础上,相关部门将适时、有序将试点范围扩大至馆藏资源较为丰富、管理制度较为完备的地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

文件鼓励各地区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收入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创产品开发等,内部分配时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倾斜。

我国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昨天(9月1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明确文创产品开发要坚持保护为先,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革命历史类文创产品要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试点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从事文创产品开发的企业。试点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与文创设计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与职业学校合作建立实训基地,提升文创产品开发的水平。在评估基础上,相关部门将适时、有序将试点范围扩大至馆藏资源较为丰富、管理制度较为完备的地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

文件鼓励各地区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收入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创产品开发等,内部分配时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倾斜。

(牛伟坤)

【责任编辑:徐子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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