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
2011年,Lady Gaga被控诉抄袭一案,近日终有结论。三年前,芝加哥女歌手Rebecca Francescatti控诉Lady Gaga的专辑《Born This Way》中的主打歌曲《Judas》抄袭了她1999年录制的单曲《Juda》,并要求Lady Gaga就歌曲侵权行为作出赔偿,一时间,“抄袭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经过了三年的审理,美国联邦法官Marvin E. Aspen表示,在检查音乐声轨之后,发现两首作品并无实质上的相同点。随后,此案以控诉被驳回而完结。
此前,Rebecca Francescatti坚持声称,《Judas》与她的乐队Rebecca F&the Memes在1999年所录制的歌曲《Juda》有多处雷同。另外,当时乐队的贝斯手Brian Gaynor后受雇于一家音乐公司,而这家公司恰巧为Lady Gaga的专辑《Born This Way》创作了17首歌曲。据芝加哥当地媒体报道,Brian Gaynor承认自己确实为Lady Gaga的歌曲创作团队成员。
但近日的审理结果,还了Gaga姐一个清白:虽然两首歌曲有着相似的名字和音符,但是那并不足以证明Lady Gaga的歌曲完全剽窃《Juda》的创作思想,何况两首歌曲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雷同痕迹。
娱乐圈抄袭事件屡见不鲜,孰是孰非实难判断。但一纸诉状带来的却并不一定是身败名裂,反而可能为双方带来意想不到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