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9日上午,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备受关注的《情错》剧组演员高虎在拍戏中撞死灯光师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高虎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图为高虎的辩护律师与高虎先后走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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