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建立在内疚之上的愉悦?

作者:爱新闻 Juliecy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11-19 11:24:53
重读:建立在内疚之上的愉悦?

图片:Carvan Images

现如今,书那么多,我们的时间却少得可怜,重读旧书似乎成了一种奢侈。但为何大家依然沉浸其中,无法自拔?BBC(英国广播公司)记者赫芙齐芭·安德森(Hephzibah Anderson)带你揭秘重读旧书之乐。

你读了多少遍最喜欢的书?

就像父母吃一堑长一智,孩子们会一遍一遍沉浸在相同的故事情节。成年后,重读旧书的乐趣似乎被渐渐遗忘。如今好书太多,我们的时间却跟不上步调(《战争与和平》就大大地摆在我的重读书单上,每次翻阅,不免有感内疚——根本顾不上不断涌现的好书)。即使从现在开始一天读一本书,还是看不完2013年英国出版图书的四分之一。书架上那么多书,要是还老拿那本常看的书的确显得不太合理。

但如果我在脸书(Facebook)上的非专业调查还算有点价值的话,默默重读经典的人可不在少数。对有的人来说,每年重读《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已成了一种习惯。《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的忠实粉丝也会时不时地把书拿出来翻一翻。有个朋友告诉我,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爱玛》(Emma)现在读起来还有新鲜感,虽然他已经读了五十多遍了。还有个朋友,把利奥·罗斯顿(Leo Rosten)的经典漫画《海曼·卡普兰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Y*M*A*N K*A*P*L*A*N)都读烂了。

现在,又有两位藏书爱好者要来分享他们的感受——即有文学体验又有个人感悟——而这些都是从建立在内疚之上的快乐:重读旧书。从英国搬来美国的记者丽贝卡·米德(Rebecca Mead)现居住在纽约,她第一次读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是在17岁。自那以后,她每五年就重读一次。而每一次都有别样的体验;她人生的每一章——离家闯荡,搬到美国,几段恋情,为人母亲——都与这本书产生了不同的契合。

当米德步入四十,她决定尝试点新东西:用每天上班握着的笔杆子写下自己的情感体验。她想知道对艾略特而言,写下这部小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并记录下阅读这本书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她在《通向米德尔马契》(The Road to Middlemarch)(美版名为《在米德尔马契的日子》(My Life in Middlemarch))中记录了自己的经历。此书好看易读,见解独到,读起来亲切如密友,却又处处闪现着深沉哲理。

剧作家萨曼莎·埃利斯(Samantha Ellis)读《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的次数就更多了。她第一次接触艾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ë’)的哥特式浪漫小说是在12岁,以后每年快到生日,她必定重读《呼啸山庄》。今年她就要迎来39岁生日了,可能这是头一次不再重读,而这是因为过去的不断重读催生了这本新书《女主人公是怎样炼成的》(How to Be a Heroine)。

该书的灵感源于埃利斯与最好朋友在结伴前往英格兰北部约克郡(Yorkshire)途中,对《呼啸山庄》的激烈讨论:简·爱(Jane Eyre)和凯瑟琳·恩肖(Cathy Earnshaw)哪个女主人公更伟大?讨论过程中,埃利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生都在努力成为凯茜,而其实简才是更好的榜样。为此,她又开启了另一趟心灵之旅,重新回到那本影响了她如何以女性在世上生存的《呼啸山庄》。这么做是很冒险的,就像米德知道的,虽然页面上的文字不会改变,但阅读感悟却不再一样。

安全毯

米德和埃利斯的阅读经历无数次说明了,真正的好书不仅百读不厌,每每翻开还总有新体验。这种书伴随我们成长。作家也对重读背后的动力一探究竟。

对孩子来说,重读旧书是慰藉。当我们渐渐习惯了瞬息万变的世界,睡前读的那本书就成了唯一不变的坚持。而这种熟悉感也伴随我们步入成年。七旬作家拉里·麦克穆特瑞(Larry McMurtry)曾说:“如果说我过去读书是为了寻求刺激,那现在就是为了寻找安全感。能抓住点永恒不变的东西是多么美好。”

但事情往往不是这样。每次重读旧书,总有点新东西冒出来。随着年龄渐长,我们对情节的解读也不尽相同——比如,我们以前可能会为奋斗者呐喊助威,现在却开始欣赏那些沉得住气,稳扎稳打的人物。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对此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他认为,第一次阅读时,我们的眼睛从左到右,一行一行,一页一页地移动,这妨碍了我们对作品的艺术解析。当读到第四遍,这种阅读体验更像是直接看画。到那时候,“没人能说是读一本书:只能说是重读,”他说。

科学家对此也发表了看法,称重读旧书有益于心理健康。在对美国和新西兰的读者调查中发现,读第一遍时,我们满脑子想的都是故事的“什么”和“为什么”。读第二遍时,我们能更好地感受情节激发的情绪。正如美利坚大学(the American University)的研究员克里斯特尔·拉塞尔(Cristel Russell)在《消费者研究杂志》(the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上刊文描述的重读旧书人群那样,重新翻开一本书“于书籍,于自身,都有一种焕然一新或前所未有的体验”。

重读本质

的确如此,我们常常在旧书里找到自己过去的影子(真的,如果我们都喜欢在边边角角写写画画)。但即便没有这些标注,文字本身也会带我们穿越回去,让我们记起自己过去的样子。

改变我们的,不仅是生活经验,还有阅读体验——就是那本最后一次捧在手上看的书。

比电影导演、音乐家更有魔力的,是作家。他们让我们想象驰骋,让我们能以文字作画,描绘出爱的宣言或背叛。毫不奇怪的是,在我的社交媒体调查中,大众重读的经典书目玲琅满目,但只有一本是纪实小说(西里尔·康诺利(Cyril Connolly)的文学批评与回忆录合集《承诺的敌人》(The Enemies of Promise))。书是作者与读者间的纽带,为了让其魔力奏效,读者必须用心去读,让自己的人生故事与封面下的情节产生共鸣。

真正奇怪的,或许是我们已经不常重读旧书了,毕竟,我们会重复看一遍电影,却不会想着把唱片翻出来再听一次。我们把老旧的平装书当物品来宝贝。但不管艺术形式如何,文学作品带来的快乐是无穷的。看书当然要花更多时间,但正如米德和埃利斯说的,个中回报让一切都值了。书并不一定要是传世经典。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的《安息日的剧院》(Sabbath’s Theatre)、埃德加·劳伦斯·多克托罗(EL Doctorow)的《拉格泰姆时代》(Ragtime)以及 唐娜·塔特(Donna Tartt)的《金翅雀》(The Goldfinch)就是我常常重读的书——只要我读完了《战争与和平》,就读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