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除了来自奥运赛场的实时“战况”之外,朋友圈还被一位名叫杨永信的“网瘾医生”刷了屏。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这头衔也是醉人
这位“杨医生”的微博认证是“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他创办的“网瘾”治疗中心有着近乎神奇的治疗效果——仅用40分钟,就能让一个顽固倔强的“网瘾”少年,变成对父母百依百顺的“别人家的孩子”。杨永信也因此被许多忧心忡忡的家长当作救世主,希望孩子能在他的治疗中心绝境逢生。
而该中心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听上去就令人毛骨悚然的电击疗法——电击“网瘾”少年的太阳穴,直至其疼到答应立刻承认错误,立刻向父母道歉为止。
有病是得治,但“网瘾”是病吗?
在互联网尚未普及的年代,“网瘾”是由美国的精神科医生IvanGoldberg杜撰出来的疾病。
之所以是杜撰,是因为在今天精神医学国际通用的诊断体系《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要点(ICD)》和《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均没有将“网瘾”定为精神疾病。
即便是我国的诊断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也没有将“网瘾”认定成为精神疾病。
再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瘾”。“瘾”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特别深的不良嗜好,也泛指对某项事物的特殊兴趣、癖好,比如烟瘾、球瘾、看书上瘾等等。
按照字典的解释,各种出于浓厚兴趣而花费大量时间去做的事情都可以叫做“瘾”:我喜欢与人交往,所以有“社交瘾”;我喜欢打球,所以有“球瘾”;我一天上网超过9小时,查资料、刷新闻、谈合作,如果这些都认定是病,那也未免太滑稽了。
事实上,2008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陶然主持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曾经通过专家论证。但2009年国家计生委省委(原卫生部)认为“网瘾”的定义并不确切,不能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疾病。
如果按照《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的规定:日均上网时间超过6个小时,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就可诊断为网络成瘾。然而,结合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此标准恐怕也已经过时了。
杨永信的电击疗法,为啥能戒“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