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经典IP改编 应提倡经典正说和延续性多元开发

作者:周斌 来源:文汇报
2017-03-14 16:47:23

近年来,在影视剧创作领域,“IP改编热”的兴起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对此众说纷纭,观点不一。因此,如何正确看待“IP改编热”,特别是如何正确看待文学经典IP的改编与传播,乃是当下影视剧创作实践和理论批评应该切实关注和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在文学经典IP的改编中,应提倡经典正说,努力保留和传递文学经典的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虽然当下的改编不再强调一定要忠实于原著,但改编者还是要真正理解和把握好原著的创意和精华,并在改编中予以保存和深化。那种认为原著已经产生了较大影响,或已经拥有了较多“粉丝”,买了版权后无论如何改编的作品都会获得成功的看法和做法实际上是靠不住的。其次,要正确处理好经典原著和改编作品在内容与形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要按照影视剧创作的艺术法则对原著进行必要的删改和再创造,体现出改编者的艺术创新。应该看到,一些成功的改编作品往往倾注了改编者的心血,体现了改编者在艺术上的创意和拓展。例如,获得了口碑与收视率双赢的电视剧《琅琊榜》,制片方和改编者在买下原著版权以后,曾花费了4年时间对原著进行艺术再创造,在人物性格、人物关系、人物的台词对话等方面都进行了精心打磨;同时,再加上拍摄时导演的准确把握和演员的精湛表演,从而使这部电视剧成为一部艺术品质优良的上乘之作。

其次,在文学经典IP的改编中,要避免碎片化的、傍经典式的改编。那种在改编时只保留经典原著的名头和某些人物、情节,其余的故事内容和人物形象完全另起炉灶,改编者对经典原著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和演绎,使之与经典原著的思想主旨、文化内涵和美学价值有很大差异,甚至面目全非,这种碎片化的、傍经典式的、过度娱乐化的改编,一般来说很难再现经典原著的精华,是应该避免的。

在文学经典IP的改编中,有些投资者和制片方虽然愿意花大价钱买下改编版权,但却不愿意多花时间和精力组织力量认真进行具有创新性的艺术改编。为了能使改编作品迅速占领市场,赢得商业利润,他们往往会聘请一支编剧团队进行IP改编。由于时间急促,编剧们既没有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原著的创意与精华,也没有真正理清改编思路,就匆忙上马,快速拿出了改编剧本投入拍摄。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艺术创作规律,也无法创作拍摄出高质量的好作品。一部成功的IP改编作品应该具有自己独到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虽然它是从原著改编的,但是,除了要体现出原著的创意和精华之外,其本身还应该有新的艺术创造,即要表现出改编者新的创意、独特的艺术追求和美学风格。那种没有创新的简单移植或随意转换,是无法成为成功的IP改编作品的。

文学经典的艺术魅力是长存的,诸如 《西游记》 《三国演义》 《水浒传》《红楼梦》 等古典文学名著,在不同历史阶段曾被不同的改编者先后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改编成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影视剧,这种延续性的多次开发,不仅有效地扩大了文学经典的影响力,而且也延长了其美学生命力。同样,在美国好莱坞,一些受观众欢迎的动漫、故事片等作品,制作方和改编者往往会接二连三地拍摄续集,由此就构成了有影响的系列作品。这些作品的故事内容和主要角色也很快成为“经典IP”;而围绕此类“经典IP”则可以在不同领域进行多次开发,类似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经典IP”,如 《西游记》 里的“孙悟空”即是其中之一。但是,这样的“经典IP”还太少,而且其延续性的多元开发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对于文学经典IP改编的影视剧、网络剧等,应该加强多元化的营销传播,不断扩大其影响,使之产生更大的影响。特别在对外传播方面,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因为这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者周斌,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