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沈北新区新城子街第一小学一名老师的微博引起了不少人关注:“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一名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拿走了学校准备的3瓶水,留下了6元钱,还留下了字条。真是可爱、诚信的孩子。”原来,在当天考试结束后,一名拿走3瓶矿泉水的考生留下了6元钱,还附上了一张字条。这温情的一幕让学校老师深受感动,联系本报,希望找到这名考生。“这些水本来就是免费给考生准备的,我们不能要孩子的钱。孩子诚信,我们为人师长的更应该以身作则,希望能把这6元钱还给孩子。”一位老师这样说。
3月25日,是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日子。当日17时30分许,考试结束后,沈北新区新城子街第一小学考点的监考老师整理考场时,在走廊的“服务桌”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这没有卖水的,拿走3瓶娃哈哈,6元。谢谢。考生留”。纸条旁边整整齐齐摞着6枚一元硬币。
“这孩子简直太可爱了。”监考老师一边赞许,一边询问身边的同事,“大家有谁看见是哪位考生留下的吗?”可惜无人知晓。于是,老师将情况汇报给了学校的顾校长。
3月27日,记者与顾校长取得了联系。“本来我们在考场各个楼层设立‘服务桌’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考生。”顾校长告诉记者,“矿泉水啊、笔啊、尺子啊之类的东西,一旦考生有需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帮助。这些物品都是免费的,没想到这可爱的孩子特意留下了买水的钱,这种诚信的行为值得点赞。”
顾校长说,这6元钱与小纸条让她深受感动:“这名考生小小的举动,让我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善意、付出都是相互的,都是有回报和收获的。”顾校长表示,“希望通过沈阳晚报的平台,能够找到这个好孩子,不但要把钱还给他,还要当面向他提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