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校园贷”,到底该开什么“处方”?

作者:朱立雅 王帝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7-04-21 15:59:09

4月11日,厦门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无力偿还“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卷入的校园贷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元,累计笔数257笔。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其间收到过“催款裸照”。

这已经不是第一个死在“校园贷”乱象之中的大学生了。去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就因迷恋足彩,在网络上借贷,欠下60多万元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最终跳楼自杀。

深陷“校园贷”的学生都是“咎由自取”吗

对于厦门华夏学院的这位女生,有网民表示,“在起初评估自己无力承担这么高昂的利息时就该‘收手’了。即使是正规渠道贷款,如果信用一直处于透支状态,也会受到处罚。”

2009年,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扩大信用卡业务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营销,吸引客户,导致信用卡违约率不断上升,不少学生客户透支严重。对此,银监会于2009年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

由于大学生难以通过银行正规信贷途径得到资金,他们迫切地需要另外一种低门槛的信贷模式,“校园贷”应运而生。

2014年开始,趣分期,爱学贷等“校园贷”平台纷纷成立。有统计显示,2016年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已突破800亿元。近一年多,频频出现了黑代理、裸贷等“校园贷”陷阱,一些大学生因此成了受害者或是犯罪嫌疑人。

2016年,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的一份“裸条”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167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把非法“校园贷”等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当时,舆论普遍认为,不少大学生因爱慕虚荣,相互攀比,形成高消费,助推了非法校园贷现象。2016年12月6日,中青舆情监测室曾发表《“裸条”背后,需要的不只是一句“活该”》,在对当时舆论场进行抽样分析时发现,嘲讽打趣的声音多,同情理解的声音少。对当事人表示出“不同情”的声音占比三成多。

拿什么拯救你深陷“校园贷”的大学生

非法“校园贷”生存的土壤不只是因为大学生的高消费习惯。据厦门华夏学院事件当事人的辅导员陈老师描述,该女生在做代购方面的微商生意,可能因为亏了钱,从而走上“校园贷”这条不归路。

创业大军中,还未踏出校门就想起步的学生不在少数。没有任何收入的学生群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及方法获得正规的创业启动金?“啃老”并非上策;银行贷款,门槛太高;这时送上门的“校园贷”,就成为一种选择。

从法律层面而言,绝大多数大学生已为成年人,但是因社会阅历较浅,金融经验普遍匮乏,辨别能力较差,陷入非法“校园贷”的概率较大。

网民@你的温柔呦无奈地说,学校应该对校园贷作出一些规定,法律也应该采取措施,虽然借款人有责任,但他们根本不知道网贷的水有多深,今年这类事情层出不穷令人惋惜。

《燕赵晚报》刊文表示,“校园贷”的本质仍然是商业性贷款,并不能因为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就可以不顾规律,无限制放松条件,调低门槛。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全面禁止“校园贷”,任何向无资产的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的行为都应视为非法。

治理“校园贷”的另一种思路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剑指“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2016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对中国大学生创业现状、成就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研究。仅有不到四成的创业者利用了外部资金,其中有24.7%的创业者利用了贷款。这显示出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发展较为滞后,创业者面临较多融资约束。

一位学生网民说,本以为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很容易获得,但现实是很难得到。机构投资人不会把10万元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

在对“校园贷”的监管及整治中,不该等到悲剧发生后,才认识到其紧迫性和严重性。同时也应合理考虑大学生群体正当的资金需求,引导合法金融机构开展规范的校园金融业务,进行“供给侧”改革,普及金融知识,这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思路。

(实习生董锦蒙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