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能鼓励人才以跳槽为志向
近日,中组部、教育部联合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高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会议强调,要鼓励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和引进人才,反对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抢挖人才。
东部高校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抢挖人才,由来已久。这有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才主动“孔雀东南飞”的因素,毕竟,发达地区高校能够开出更优厚的年薪,学术声誉、科研配置、生活环境等方面也要好很多;此外,当下国内学校、学科的拨款机制和考核指标,客观上也助长了东部高校“高薪挖人”的风潮。
特别是,2015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出台后,很多学校为了争取“双一流”建设,急功近利,大量引进学术“雇佣军”,导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的人才流失。
此前有报道称,高薪之下,不少教授一个聘期换一个单位,每所学校待三五年。从40岁开始跳,到65岁退休,聘期一次5年,可以跳个三四轮,聘期未满就跳来跳去、不断抬高身价者也不在少数。
这样的“乱挖”和“乱跳”,显然不属于正常的人才流动。它不仅搞乱了“流出地”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也无助于“流入地”更长远的学术质量提升与学科建设,对国家的人才总量也没有明显提升。
正因此,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强调,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工作政绩观,不求表面之功。此前,教育部专门就2017年度长江学者推荐设置限制条款,对于违规进人,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的高校,将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此番中组部与教育部明确反对抢挖人才的意见,也表明此事已关乎对高校领导层的考核评价。
人才并非不可流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正有赖于各个层次、众多专业、不同区域之间人才顺畅流动形成的爆发力,这种自由流动是对此前僵化、固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拨。很多优秀的人才因此脱颖而出,释放出蓬勃的活力与创造力。但凡事物极必反,一旦合理有序的流动被个别高校、个别教授利用,而相关管理部门又缺位、失察,原本正常的现象也会出现扭曲。这也难怪有人会叹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高校、学科的评价考核,有必要从长计议、循序渐进,不能只用冰冷的数字、指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并不只针对培养学生,也应该适用于大师的养成、适用于学科建设乃至高校建设。教育家的志业更应该是提供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激活人才的内在动力,进而创造千帆竞渡、百舸争流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