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蓝弧动画、乐视影业出品,鱼子酱文化联合出品的3D动画电影《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将于10月1日全国公映。然而,在上映前夕,创造了“奥特曼”形象的日本圆谷公司向各大院线发难称电影侵权,并向院线施压“对于强行放映该动画作品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制片方蓝弧也火速向影院发律师函、承诺函应对,表示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已经拟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并向院线承诺:“若因《再见奥特曼》的上映播放造成对第三人版权的侵害,由蓝奇公司、蓝弧动画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贵司因此有损失,亦完全由蓝奇公司、蓝弧动画公司承担。”同时,片方表示“对于圆谷无视中国最高法院对于《1976年协议》真实性的判决,公然藐视中国法律,无所不用其极地扰乱电影正常商业活动,表示非常震惊,正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当利益”。
奥特曼版权之争,自电影《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7月份定档以来,圆谷持续掀起波澜,此次在电影拿到广电总局龙标后,赶在电影上映前向院线施压。据悉,在得知《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片方向广电总局申请放映许可证后,圆谷曾联系广电总局称电影侵权,而总局联系蓝弧动画创始人、电影导演王巍沟通此事,确认未侵权后并给予了电影放映许可证。
事实上,当圆谷首次称电影侵权,蓝弧便发布声明回应:
1、中国最高法终审(和高院二审)皆判决日本圆谷败诉;
2、中国最高法认定日本圆谷失去奥特曼海外版权和商标权的独占使用权;
3、圆谷公开拒绝承认此判决,在中国国内大量从事奥特曼商业活动,并拒绝交出商标权,我司将对此采取必要法律行动;
4、我司此次是从UM公司得到合法授权。
9月15日,电影导演王巍还以个人身分霸气回应:“日本圆谷在说谎!在说谎!在说谎!”并列出了《1976年合同》英文原版内容、中国最高法院终审裁定内容以及中国《著作权法》,明确重申蓝弧拥有制作奥特曼电影的权利,并表达了对日本圆谷混淆视听的不齿。
早在1996年,拥有奥特曼海外版权的泰国采耀电影有限公司总裁辛波特发现圆谷一直在日本以外很多国家进行非法授权,于是发出律师信。同年7月,圆谷一夫向辛波特发出《致歉信》,此信成为判定《1976年合同》有效的有力证据。
《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于上周开启了全国点映,收获了良好口碑,从人物形象到场景特效,以及激战场面都获得了亲子家庭的一致好评:“全新的奥特曼形象很酷很燃”“喜欢奥特曼,很好看”,可以说是深得孩子心。网友表示:“蓝弧没有错,他们按照中国的最高法从正规途径获得版权,却被莫名攻击,其实是一个受害者。”“日本圆谷一系列行为绝对是有预谋的,无疑是对电影信心的一次巨大打击,希望这部优秀的国动能够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