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震制图
“闹洞房”作为婚礼的传统重头戏,在过去,具有为新人祝福和性启蒙的美好意味。到今天,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的“闹洞房”项目,但也常因闹得太大太过,给新人和双方亲友都带来了不愉快,甚至产生矛盾。该如何看待这种婚俗?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211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
60.9%受访者不喜欢“闹洞房”
调查中,79.2%的受访者经历过“闹洞房”,其中45.4%的人曾参与闹过。然而,60.9%的受访者并不喜欢这一婚俗。
今年29岁的李新丁刚在发小婚礼上做了次伴郎。他告诉记者,他参加过至少10次婚礼,但只有这次让他感觉最温馨。“双方亲朋的要求都比较随意和简单,同吃一个苹果、重现求婚场景等。在场的人都很感动,细节之中足见感情深厚。”
李新丁此前曾去内蒙古参加同学婚礼,“新郎反串、穿丝袜拉车等‘闹洞房’怪招,让新人出尽洋相,还一直耗到了后半夜”。他说,“婚姻是庄重的,新人也是纯真的,逼着他们当众脱衣服等做法,并不得体。”
民俗学家艾君介绍,传统上,“闹洞房”又称“逗媳妇”,有“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之说。其起源在史学界、民俗界说法不一,现在主要有两种声音。
一是史学追溯。认为其始于先秦汉代时期。近代人杨树达引汉末仲长统《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洞房从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艾君说。
二是民间传说追溯。有“汉文化驱邪避灾说”,相传紫微星下凡指点宾客用嬉戏说笑声驱走洞房里的魔鬼,保护新人。还有“狩猎游牧民族征服说”,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认为在新婚时让男人忍受棒打可以证明是一个合格丈夫。”艾君说。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民俗学家仲富兰说,关于“闹洞房”来历的说法之一,“是人们性意识的外化。人们从闹房戏妇中,表现了对异性的某种挑逗,发泄出来便可克服既羡且嫉的心理。这种对异性的态度与行为在平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闹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种机会”。
“此外,也与古代婚制有关。”仲富兰解释,封建社会盛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男女不认识,只有等到洞房花烛夜才可一睹新娘芳容,“显然新婚之夜是陌生和难堪的。因此,闹洞房习俗可以消除两人的距离和陌生感,协调紧张气氛,起到融洽感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