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影视新政:一剧两星 海外剧先审后播

作者:张曦 上官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01-01 09:51:00
减免“小微企业”收费: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变化也同样发生在文化产业内,尤以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影响为主。所谓“小微企业”是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的概念,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就文化产业来讲,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因此,每一次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政策调整,都对文化产业有较大影响。

为了扶持文化产业,2014年8月,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小微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市场的主体来加以培育,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采购,强化和延伸财税和融资方面的相关政策等。

近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12月2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对正处在大好发展时期的小微文化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