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他就是那副“理智的身躯”,尽管他并未借此大作发挥。牛津的沃顿英语教授们对他只是略有微词,就像他们也只是轻微地嘲讽了一下他的牛津乐施会套衫和帽子。他的文学评论书籍备受推崇,特别是他对于托尔斯泰和亨利·詹姆斯的研究。他于1960年出版了广受好评的《爱的特征》,书的开篇便写到“很难想像没有爱的文学会是什么样子”。这温暖的话语使人立即卸下了防备。他会有些结巴地说道,的……的……的确如此。这使他显得急切而倍加可爱,但若是带着偏见去看,便会认为口吃令他显得倍加愚蠢了。
他的写作风格清晰而通俗易懂,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文化大众。但其他英语系的学者们对他进行言辞攻击,认为他未能自成体系,也没有追随者。他在牛津的新学院和圣凯瑟琳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他常常会丢失自己的论文,在贵宾席吃完饭后会打包许多食物带走。他的这些事迹在牛津广为流传。他是通俗文学的积极倡导者,他曾公开表示济慈的“坏”诗要比他那些高蹈派华丽诗篇写的好得多。是的,亲爱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然而总会有不一样的解读方式。事实也并不总是真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教式的东西总令他感到困扰,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让自己的思绪自由驰骋。这是他自童年时期起就形成的习惯。那时的他喜欢独自漫步于海边的小石球场,一路寻找球和鸟蛋。在伊顿公学,他拒绝阅读任何一本列在教学大纲上或是老师推荐的书。从本质上讲,他依然是那个我行我素的小孩。无论是军旅生活还是在牛津的求学生涯,他都无法停止白日做梦。在牛津,他曾公开表示欣赏沃尔特·司各特的作品,因为除了他,别人都不认为司各特是个不错的作家。2001年,他出版了文选《手提行李》。他在书里表示,读者可以在脑海里为诗歌碎片随意贴标签,他还表示莎士比亚从不会介意引用错误。笨拙地忆起一些诗歌碎片总是要好得多,但要充满爱意地忆起。
一件沾了泥的泳衣
从某种程度上讲,爱与文学的确是密不可分。他与艾瑞丝的人生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并没打算娶一位才智过人且广受赞誉的作家为妻,但事实就是如此。1954年的一天,他站在大学宿舍的窗前,看见一个女孩费力地骑着单车。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他们在一起时会耳鬓厮磨,也会一起去泰晤士河游泳。她曾经穿过的泳衣还保存在抽屉的最下面。性并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内涵,他认为性爱是绝对荒谬的行为。对此艾瑞丝很开心,因为她可以和不同的男男女女拥有不同的情事,他甚至曾亲眼目睹。即便如此,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和谐的。他们会定期见面,而他们在一起时就像两个小孩一样总是会爆发出欢快的大笑声。他是自由的,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也是自由的。她能够在自己隐秘的世界里自由创作,而他总为她感到骄傲。如果她的光芒令他失色,他也毫不在意。
支持并不等于理解。对他来说,艾瑞丝和她的书一样都像是谜。她的小说总是蕴含着他无法企及的哲学高度;他不能理解她的创作手法,但却很享受阅读的过程。当她在创作一部小说的时候,他们几乎不会对它进行讨论,尽管他可能会帮助她解决一些实际的细节问题,例如火器。她总在完成写作时给他看已经打印好的稿件,而他总会毫不犹豫地称赞她写的棒极了。这就是他们之间互相传递的私人小说。
从某种程度上说,自艾瑞丝在1995年确诊患有阿兹海默氏症后,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改变。他们愈发地撤退到两人的世界里,但他依然会在脏兮兮的餐桌旁喂她吃烤豆和冰淇淋。他们依然互相私语着,伴随着彼此微弱的脉搏声和呼吸的回声;他们的交谈声就好似鲸鱼那沉亮的呼叫。这四年,他拒绝任何帮助,坚持独立照顾她。尽管对他来讲,眼看着她一天天消殒下去是难以承受的巨大痛苦。他为她写下了两本回忆录,书里记载了她每一次充满生气的珍贵微笑。他的思绪依然飘荡着,在这并非真实的白日做梦里,只剩下了亨利·詹姆斯所谓的“一种奇异的接受爱情终局的泰然”。这才是爱的坚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