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团体”谁说了算?

作者:爱新闻 朱嘉泳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2-15 14:31:17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虽然一路大奏凯歌,但除此之外,只有少数措施能让整个同性恋群体平等受惠。

 同性恋“团体”谁说了算?

去年春天,在距离大学毕业还有数月的一天,我和一位朋友外出吃披萨。席间,我俩谈了一些其他应届毕业生老生常谈的问题——春假的计划、毕业论文等等。我们还聊起了一个老套的话题——同性恋者大学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的这位朋友接过我的话,他说自己开学之初和周围的同志颇有共鸣,便以为他们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他继续补充道,“因为我们的中学生活都好比炼狱。”我很同意他的这种看法。但直到大学毕业,我才发现同性恋阵营中的人身份背景各异,诉求愿景也相差甚远。这道鸿沟之大让我不确定用“团体”来形容同志这一群体是否确切。

在历史上,一项事物被世人认知总要经历一段上升过程。同性恋身份亦不例外。在耶鲁大学教授乔治·昌西(George Chauncey)的《纽约同性恋》(Gay  New York)一书中,他解密了同志维权的重要事记——1969年“石墙暴乱”,它催生了同性恋文化、同性恋解放运动,引发了美国LGBT(LGBT是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缩略字)群体维权运动。之后,艾滋病出现并迅速肆虐,促使了男同性恋者之间的紧密协作,催生了诸如同性恋健康危机组织(Gay  Men’s Health Crisis)和艾滋病联盟(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等机构。在艾滋病病因尚未查明的年代,由于其常发病于同性恋群体,故又被称作“同性恋者免疫缺陷症”(gay-related  immunodeficiency)。

在第一例艾滋病爆发的三十多年后,仍处在发展初期的同性恋阵营(早期同志平权运动联盟)终于达成共识,他们呼吁:让同性恋者融入主流人群、得到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虽然同志的权益实现了法律上的平等,但有个别同性恋者的诉求有别于同性恋群体的共同需求和利益,他们仍然需要面临不公的社会挑战。九年前,安德鲁·苏利文(Andrew Sullivan)曾在他的文章“同性恋文化的灭亡”(The End of Gay Culture)中预言同志圈中的多元化将使得community这个公共符号日渐缺乏典型性,“同性恋文化将会衍生出形形色色的亚文化,而仅靠同性恋文化不会助你进一步了解同性恋者。”虽然对于基数庞大的同性恋群体而言,诉求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出发点无可厚非,但同性恋团体不应仅仅着眼于此。时至今日,“团体”一词已经超脱了原本在语义上的意义,它给同性恋群体塑造了一个过时的前提:他们的不同时常意味着他们唯一的共性是作为一名性少数。“团体”一词并不是用以定义一个内在个体欲求(假设存在)并不总是同一的群体的最准确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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