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李(Harper Lee)作品《杀死一只知更鸟》(With To Kill a Mockingbird)创造了小说中最伟大的英雄形象之一——律师阿提克 斯·芬奇(Atticus Finch),续集《设立守望者》(Go Set a Watchman)会毁掉他吗?
面对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偏见和不公,哈珀·李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块英雄主义的试金石,她曾凭借这本小说获得普利策奖(Pulitzer Prize)。律师阿提克 斯·芬奇冒着他与家人的风险为汤姆·罗宾逊(Tom Robinson)辩护。罗宾逊是个无辜的黑人,被指控强奸了一个白人女性。自这部小说在1960年出版以来,芬奇便被读者偶像化了,但说到偶像崇拜,没有人可以超过他的女儿珍·路易斯·芬奇(Jean Louise Finch)——“斯科特”(“Scout”)——在这个六岁的孩子眼中,父亲永远不会做错事。
“上帝离我们很远,珍·路易斯。”《设立守望者》中,这是斯科特的叔叔给26岁的她的忠告,“他们永远都不会屈就到人类的层级。”《知更鸟》是一个经典成长故事,但斯科特从中得到的教育与成长却远没有“备受期待”的续集多。在罗宾逊一案20年后,斯科特回到阿拉巴马州(Alabama)梅岗城(Maycomb),震惊地发现她最挚爱和崇拜的父亲,那个曾经提出“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有特权”口号的人,正在读一本题为《黑色瘟疫》(The Black Plague)的小册子,并在公民委员会中偏执支持种族隔离宣传。
从出生开始就是“种族色盲”的珍·路易斯,对那个“她曾经无条件信任的人”完全丧失了信念。她的愤怒和受伤,我们感同身受。与斯科特一样,阿提克斯对许多读者来说同样深入人心,真相的披露最初无疑会带来非议,但这也不失为一种提醒和调和。在《知更鸟》中,阿提克斯的行为的确带有父权主义,矛盾于他的民权激进分子形象。现在回头再看,续集中阿提克斯的变化或许并不像读者批判的那样是什么惊天大反转。
“平行世界”
当然,并不是说事实如此,就必须去辩护。这种比较不可避免,却又毫无意义。《守望者》是一本带有包袱的书,这个包袱永远不会被卸下。读者们可以在《知更鸟》中锲而不舍地寻找阿提克斯种族主义起源的痕迹——从他对杜波思太太(Mrs Dubose)表现出的同情里,杜波思太太是芬奇的邻居,她毫无保留地表达了自己的种族主义观念;或者实际上,他从一开始就完全没有站在罗宾逊那边(他是被指派到这个案子中的);或者就像斯科特的叔叔所说的那样,南方白人的个人和政治身份带有一种固有的复杂性,而在民权运动早期,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的这种说法曾被认为是在制造恐慌。
然而,考虑到小说的创作与出版年表——《守望者》才是先写完的那本,但却在1957年被李的出版商拒绝了,他鼓励作者着重讲述主人公的童年——我们最终面临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两个阿提克斯·芬奇或许存在于平行世界中。事实上,我们也许更喜欢《知更鸟》里年轻(相对《守望者》来说,不过也已经五十多岁了)和无所畏惧的道德楷模,但《守望者》里的堕落英雄却是一个更有趣的版本。他的缺陷意味着他是一个复杂的人,也有着易犯错误的血肉之躯(值得注意的是,身体上,他也因为风湿性关节炎而瘸腿——这是对他道德弱点简单却强有力的一个暗喻),而不是一个完美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