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疏忽”究竟该如何界定?

作者:爱新闻 洪宣 张晴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8-10 17:10:02

下面就列举一些由儿童福利部门介入调查的情况:

·一对夫妇让9岁的女儿带着刚刚18个月的小宝宝步行至附近的公园玩。该公园位于一个传统犹太社区,这对夫妇和邻居们都很相熟,女儿也认识一路上的邻居们,而且夫妇俩也告诉年长一点的女儿要照顾好小宝宝。但一位陌生人拦住了这个9岁的小女孩,坚持认为她应当和父母在一起,并通过儿童保护热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有关部门。

报告称,这个家庭对“育儿疏忽”的调查结果提起了上诉,并最终在巡回法庭(Circuit Court)中获得胜诉。

·一位三个孩子的妈妈将8岁的老大和16个月大的老三留在家中看电视,自己急匆匆地送错过校车的老二去学校,她出去了20分钟。这个案件诉诸法庭,几年后,这位妈妈才被免于责罚,雷德利夫这样说道。

·在一所家暴受害者项目提供的公寓中,一名在此避难的女性被认定“育儿疏忽”,因为她在出去倒垃圾时将熟睡的婴儿独自留在了家中。报告称,这位女性表示,自己随身带着婴儿监视器,但调查人员告诉她,只有当父母与小孩同在家中、但在不同楼层时,才能使用这种设备。

 “这太可怕了。”这名伊利诺伊州宰恩市(Zion)的女性(为了保护家庭隐私,她要求不公开身份)说,自己离开小孩只有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这绝对是任何父母能想到的最糟糕的事情。”

这份题为《父母何时能让孩子独处?》(When Can Parents Let Children Be Alone?)的报告引用了一位母亲的叙述,指出这样的裁决给这些家庭带了很多方面的负面影响,这位母亲就因为被认定为“育儿疏忽”而失去了到儿子教室做志愿者或陪儿子实地考察的机会。

在费利克斯的案例中,孩子在她的视线之内,而且当她打扫屋子、同路过的两位朋友聊天时,也会定时查看孩子的情况。但一位陌生人担心小孩无人看管、玩踏板车或滑板等危险活动,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情况。现在,他们一家仍未摆脱法律诉讼程序,费利克斯表示,她已经被列入本州虐待和忽视儿童名单,因而在争取一份与医疗保健相关的工作时困难重重。

伊利诺伊州儿童与家庭服务部门(Illinois Department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发言人安德鲁·弗拉克(Andrew Flach)表示,对于仍处在诉讼期的案件或报告,他们不予置评。

但弗拉克表示,该部门会根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考虑所有对“监护不力”的辩解,因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理的行为,在别的案例中可能会被认定为“育儿疏忽”。

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还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若在不合理的时间段内不履行监护义务,不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安全或福利,将被视为“对未成年人照顾疏忽”。

该部门敦促父母和监护人,当他们想让孩子独处时,要考虑到所有可能的风险。同时,也应该识别一些表明孩子已经能够脱离监护的信号,比如“成熟”。

马里兰州的丹妮尔·梅迪夫称赞了这份报告,其他家庭的关注让她感到开心:“有很多家庭的案例尚未得到关注,他们遭遇的问题比我们还要严重。”

丹妮尔说,虽然报告针对的是伊利诺伊州,但她希望这份报告能给其他州带来一些启发和改变。“这份报告强调了一个颇具讽刺性的事实,那些本应担负保护儿童重任的人,到头来却是伤害孩子及其家人最深的人。”她说。

报告给出的建议中提到了一点,即儿童福利部门应该界定一个明确的年龄标准:除特殊情况外,若独处的小孩在这个年龄段之外,则他们的父母不会被认定为“育儿疏忽”。报告建议将其界定为10岁,并指出,公共健康组织曾将10岁看作一个儿童可以短时间独处的年龄分界点。

报告中还说,对于10岁以下的儿童,需要仔细审查个人因素,因为有些孩子在七八岁时已经足够成熟,可以独处了。

报告中提到,美国红十字会(American Red Cross)推出了一个看护儿童的认证项目,看护对象是11岁及以上儿童。

 “如果父母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孩子有能力独处,那么如何育儿就应该由父母决定。”雷德利夫说。

“育儿疏忽”究竟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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