俚语总是先主流词语一步。可是,在这个数字时代,错一个字就能很轻易把人得罪,俚语的变化又会是怎样的呢?
俚语总是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父亲,于二战期间,长于英国斯劳(Slough)的租屋。他通晓各种场合的俚语,无论好的还是坏的,而我从小就听着这些俚语。
二十出头时,我偶然发现了一本便宜的二手再印版书,是十八世纪的伦敦人弗兰西斯·格罗斯(Francis Grose)写的。书中记录了在考文特花园和圣吉尔斯附近的低级酒馆、妓院与贫民窟里,他遇到人说的日常语言。对我来说,1785年首次出版的《本土语经典词典》(A Classical Dictionary of the Vulgar Tongue)至今仍是最重要的一本俚语大全。这本字典里有淫秽,有嘲讽,偶尔残酷,有绝佳的发明创意,却又让人暖心的词语。这本横跨了30多年时间的词典激起了我对人们日常语言的兴趣——不仅仅将客厅或公共演讲时说的,也将深夜中酩酊大醉时,或躲在炮弹战壕里的情况下要用到的表达方式都一 一并将之总结、记录下来。
用四年的时间里写了一部英语俚语史,让我渐渐明白,数字时代正在改变着俚语:自身的发展和传播方式,以及人们对它的态度。许多历史性说法,在我的书中都有记录,如十三世纪术语里一个用来指现代的性工作者的词:soiled dove(脏鸽子),或使用一个有200年历史的名字来命名同性恋:backgammon player(西洋双陆棋选手)——–这个词可能现在不为网民所接受,反而会引起愤慨。在一本书里汇集这么多的词汇是非常不错了,或是在一个获奖的系列丛书,如The Sopranos里进行精心地各种分类,也是非常好的。不过,试试在社交媒体上用这些词,看看能你能遭来什么结果。这种表达形式受到了威胁吗?
当然,其实俚语一直以来就是这样饱受批评。1925年,英国第一位工党首相拉姆赛·麦克唐纳(Ramsay MacDonald)宣称,在谈话中使用俚语是“思想迂腐”的标志,而这种谈话本身就是在“谋害真相”。在1828年第一版《韦氏大词典》里,美国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并不认为俚语是“低级庸俗的语言”。美国著名诗人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曾风趣地表示,俚语,就是脱下上衣,吐一口唾沫在掌上,跟着就着手工作的语言。”不管俚语有没有用,人们通常都认定它应远离学校。
2013年10月,伦敦一所学校试图将在中学生中使用的某些俚语单词和词组划为禁忌语,目的以帮助他们在大学复试和工作面试中表现的更好些。为此,学校张贴了一些标语:
禁用词:
COZ、AINT、BARE、EXTRA、INNIT、YOU WOZ、话在句首的‘BASICALLY” (基本上来说),放在句末的YEAH(‘哦~’) 很多俚语一开始象一种低级的游击战,矛头指向正而八经的社会,不默守陈规,或惹怒对方,然后,一旦被广泛使用就遭到最初使用者的抛弃。早在20世纪40年代,“groovy(美美的)”成为时髦的新爵士词,遭到比博普音乐家和低俗小说家的滥用。二十年后,这个词逐渐进入了主流,每一个种媒体都在用,到如今,通常将它归集为60年代的词。老一辈的爵士乐迷或许会在听到西蒙和加芬克尔(Simon and Garfunkel)1966年的歌曲《第59大街过街桥之歌》(The 59th Street Bridge Song)唱“感觉美美的”时,都会哽咽,而这个一度是口头禅的词一时间充斥在各大电视广播里。
对于讲俚语的人来说,一个明显的缺憾竟是将现在的时髦词(hip word)有一天突然变成了方块字(square word)。事实上,“hip”本身成为时髦是由于其前身“hep”的失宠,例如,布洛森·迪儿莉(Blossom Dearie)在歌曲《我很时髦》(I'm Hip)(1966):““当hep风靡一时时,我曾是hep”。有一个反映这种变化例子与我有共鸣之处。2000年,我出版了一本有关词语的书,来自是我一生痴迷的古典犯罪小说,黑色电影、爵士、蓝调、乡村、摇滚乐和摇滚音乐里的语言。我的这本书叫《爸爸,从冰箱里直接取出》(Straight From the Fridge,Dad,),来源于一个意思是“酷”的俚语。我是从青少年电影 《打击乐女孩》(Beat Girl)(1960)里听到过。
这本书汇总了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一些与音乐家、流氓、垮掉一代、骗子等社会边缘人物相关的词语,都是一些与社会不相容的人群说的话。
对于这本书的副标题,我用了1940年代波普时代大多数爵士音乐家会自豪地引用的术语——时髦人,意思是百事通,因此,我给我的书起名为《时髦俚语词典》。
在这本岀上市两年后,在美国和英国出现了一本美国人写的书,是由罗伯特·兰纳姆(Robert Lanham)编写的《时尚手册》。这本书满是看似是常春藤大学校园里的书呆式生活方式;不知为何,这种内容成了一个词在现代的默认意义:极客。在兰纳姆看来,这本书描述的人喜欢穿着厚底鞋,昂首阔步走着,包里露出切格瓦拉的传记。这种形象表明,自中音萨克斯巨人查利·帕克(Charlie Parker)或不羁的钢琴家哈利·“潮人”·吉普森以来,这个词的流行有多久了。在当下的英国,“潮人”这个词经常被认为是一个侮辱性词汇,类似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朋克时代的一个词poser,即你能给任何一个人都贴上的一个最恶心的标签。
同理,俚语问候词“Yo!”(哟)这些年来也经历了一条漫长而奇特的发展之路。说唱乐队“公敌乐队”将他们1987年首张LP唱片命名为《哟!流浪者的表演》(Yo!Bum Rush the Show),用的就是街头语言。然而,回到二十年前在瑞士举行的G8峰会上两位政治家的不公开的私人谈话里,颇有争议的乔治·沃克·布什( George W Bush)在欢迎时任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时的对话:
小布什:哟!
布莱尔,最近好吗?
布莱尔:我正要…
小布什:你要走?不,不,不,还没有。
实际上是这个贸易。类似这样的话想离正式,政治人物式的表达方式还很远,而后者是好莱坞或BBC传统演绎世界领导人之间对话的方式。在后面的谈话中,布什说到必须“让真主党别再这么犯傻”。请注意,在2004年,就有这位领导人在华盛顿警告听演讲的观众:“这些可恶的人没有良心,为了一顶帽子就会冲动杀人”。 在2000年,这位领导人向新罕布什尔州商会说道:“我知道你把能吃的都给自己家人,这得多难”。由此而言,他明显很享受这种特殊的关系,与英国没有太多的关系,而是与英语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