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马克·弗赛斯(Mark Forsyth)成了网络红人,他书中的一篇文章在网上广泛转载,文中解释了很多母语使用者并未察觉的语言规则。
这个周末,我忽然成了网络红人。准确来说,是我《修辞要素》这本书中的一小段广泛流传了开来。这一小段内容是这样的:
英语中的形容词必然是这种排列顺序:观点—大小—年龄—形状—来源—材料—目的—名词,所以可以说‘you can have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假如没能按照这个顺序排列,即便是最细微的差别,听起来也会很怪异。奇怪的是,几乎所有英语母语者都遵循这个顺序,却没人能总结出来。
BBC文化专栏的编辑马修·安德森(Matthew Anderson)在推特上传了马克·弗赛斯《修辞要素》中的一小段文字,很快便被广泛转载(图源:马修·安德森)
英语母语者对此很感兴趣,原因有二层。首先,人们惊讶地发现竟然有自己不知道却一直遵循的语言规则。这可真是稀奇有趣,我们远比自己想象中聪明。人们震惊之余也意识到,平时说“little green men on Mars”而不说“green little men”是有原因的。此外,了解这些规则之后,人们还可以在生活中寻找例外,偶尔摆脱繁琐的日常工作。
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例外。“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顺序完全没问题,但“Big Bad Wolf”似乎就不符合语言学规则了。为什么“Bad Big Wolf”听起来这么奇怪呢?难道是这个规则不适用了么?
Ding dong King Kong
其实原因在于“Big Bad Wolf”的说法遵循了另一项英语母语者们没能察觉的语言规则,这就跟你从未听说过“hop-hip music”是一个道理。
人们对元音交替重复并不陌生,一生都在使用这一规则,只是从未听说过这一概念。但假如有人说出了“zag-zig”或“cross-criss”这种表达,那么你马上就会知道他们肯定违反了某种语言规则,只是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种罢了。
马的四只蹄子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但我们永远都是说“clip-clop”而不是“clop-clip”。手表(或祖父挂在大厅里的钟表)每秒钟的走动的声音都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tick-tock”而不是“tock-tick”。人们永远不会去一家名叫“Kat Kit”的酒吧,哈奎斯修道院的钟声从来都是“ding dang dong”。
语言学中的重复有时会改变辅音(比如lovey-dovey、fuddy-duddy、nitty-gritty),有时会改变元音(比如bish-bash-bosh、ding-dang-dong)。若有三个词,则顺序为I、A、O。若是两个词,则第一个必须为I,第二个是A或O,比如Mish-mash(混杂物)、chit-chat(闲谈)、dilly-dally(浪费时间)、shilly-shally(犹豫不决)、tip top(绝佳)、hip-hop(嘻哈音乐)、flip-flop(啪嗒啪嗒的声音)、tic tac(蹬壁跳远)、sing song(唱歌)、ding dong(叮咚)、King Kong(金刚)、ping pong(乒乓)。
“那‘Big Bad Wolf’的说法怎么不对啦?”很多反对者在推特上说。很显然,他们并不了解元音交替重复的规则(图源:Alamy图片库)
语言学家一直对这其中的原因辩论不休,有人认为可能与舌头运动或一种古老的高加索语言有关。这其实不重要,规则就是如此,就像是形容词的排列顺序一样,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在遵循这一规则。元音交替重复这一规则非常重要,能说明“Bad Big Wolf”这种说法为何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