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五项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出法院感谢王喜

来源:新华娱乐
2011-09-04 09:23:24

陈志云五项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出法院感谢王喜

案件全回顾

2010年3月11日,被捕

●TVB爆出贪污丑闻,陈志云等5名被拘捕人员曝光;

●陈志云被爆年薪450万港元,利用职权剥削艺人酬劳;

●文隽爆陈志云“情迷心窍”,为同性密友(助手丛培昆)贪污。

2010年9月21日,提讯

●佘诗曼等五位花旦的证词将成陈志云入罪关键,无线对旗下艺人及员工下达“封口令”;

●陈志云首日出庭爆惊人内幕,正为无线处理秘密任务;

●11月16日,无线宣布陈志云复职,但不再处理艺人管理及选角;

●王喜称和陈志云相处有“潜规则”,愿卖楼为其打官司。

2011年6月21日,庭审

●陈志云等否认全部控罪,证人爆其和丛培昆同居;

●陈志云被爆私收巨额出场费,证人表示无线知情;

●无线高层李宝安庭上“死掐”陈志云,庭上对话堪比肥皂剧;

●陈志云反指被利用敛财。

案中多内幕

●TVB内斗派系被公开,陈志云乐易玲被爆争做“六婶头号爱将”;而崔建邦、王喜、邓健泓等人被归为陈志云的“迷云党”;

●结案陈词爆内幕,佘诗曼走秀最少收4万港元一次;

●陈志云避重就轻“暗讽”狗仔,爆料无线女高层更贪心;

●陈志云出庭否认控罪,声称肩负四大任务,比应付官司更给力。

来源:新华娱乐 编辑:田晓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