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最大的艺术品盗贼一直都是政府当局,以及在暴力冲突中获胜的一方。群众的观念里不存在绅士的艺术品盗贼。史蒂夫·麦奎因(Steve McQueen)在电影《龙凤斗智》(The Thomas Crown Affair)里饰演的托马斯·考恩(Thomas Crown)一角,是一个帅气的百万富翁,他抢劫银行只是为了活动活动筋骨。1999年,现实生活中另一位帅气的百万富翁活学活用,再现了此电影情节。他把莫奈的作品从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偷了出来,只是因为他可以做到。据说他改变了考恩犯罪活动的具体细节,因为90年代的民众不像以前那么同情银行劫犯了。然而盗窃艺术品暗示了作案者的文化修养和美学观念,所以这种盗窃行为更加容易被接受。1999年上映的电影《偷天陷阱》(Entrapment)中,主角肖恩·康纳利(Sean Connery)饰演艺术大盗,将偷来的伦勃朗的名画和中国面具卖给一些不法买家。这就是现实和小说的差别:现实中,很少买家愿意接受偷来的16至18世纪的欧洲名画和印象派作品。2012年,在接受《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的访谈时,FBI首个“艺术犯罪调查小组”的创建者罗伯特·惠特曼(Robert Wittman)就表示,即使是最有经验的罪犯,在为偷来的作品招徕买家的时候,也是困难重重。
这些偷盗艺术品的罪犯,是偷盗界的小能手,但却毫无商业头脑。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在报纸上看到某些画作增值了,塞尚(Cezannes)和毕加索的作品又像往年一样开创新纪录了,他们就会以为出去偷一次就能大捞一笔。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艺术品的价值取决于三样东西:真伪,来源(艺术品的历史)以及法定权利......如果这三样你一样都没有,艺术品就失去了价值。
去年,惠特曼告诉《伦敦金融城早报》(City AM),“真正的艺术品是偷不来的,但可以卖出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所作《尖叫》(The Scream)的一个版本(总共有四个版本),可以卖到1.2亿美元。但若是偷来的,作品被盗本身引来的认识度和关注度,就足以导致其无法卖出去(1994年和2004年“尖叫”两个版本先后被盗,所幸皆失而复得)。BBC估计,尽管英国的犯罪团伙每年可以从贩卖偷来的艺术品中获利达3亿美元,但是他们的行事越来越低调。因为一些比较不出名的作品都会由保险公司担保,政府只是对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享有调查权。
唐娜·塔特(Donna Tartt)获普利策小说奖的作品——金翅雀(The Goldfinch),应该算是最真实地描述了一幅名作被盗后的命运。小说的主人公西奥(Theo)在一次恐怖爆炸袭击中受伤,他受人之托从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中带走了一幅价值连城的画作,由此引发了多个犯罪团伙之间的利益之争。最后,西奥的朋友鲍里斯(Boris)与一支艺术品修复团队达成了协议,并揭露了持有该幅画作的人名,由此获得一笔报偿。几经波折,该幅画作也被还回了博物馆。针对加德纳博物馆被盗一案,记者史蒂芬·库尔然(Stephen Kurkjian)在其新书中阐述了一个相似的理论,假设罗伯特·多纳蒂(Robert Donati)是艺术大盗的其中一员,同时也是盗匪文森特·费拉拉(Vincent Ferrara)的司机。多纳蒂“告诉费拉拉,他推迟偷盗加德纳博物馆的计划,是为了能够让费拉拉从监狱里释放出来。”库尔然如是写道。但是在盗窃案发生的18个月后,也就是1991年,多纳蒂被打死了。
25年前被盗的艺术品,几乎不可能找得回来了。很多人将盗窃艺术品视为一种无受害人的犯罪活动,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盗窃艺术品一罪的判刑相对较轻。但艺术品盗窃案更令人悲痛的结果发生在,盗贼急需掩盖他们犯罪的痕迹,处理艺术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