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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举一个典型实例。7月,快客(Gawker)网站的编辑团队决定发布一篇报道,揭露一家知名杂志社的首席财务官试图雇佣一名同性色情影星,以换取性服务。文章发布后不久,《The Intercept》杂志的格伦·格林沃尔德(Glenn Greenwald)就驳斥称,快客编辑部发布此文的理由不正当。
格林沃尔德的文章同时明确指出,拒绝为这篇具有争议性的文章提供任何连接。他直率地写道:“我不会分享此文链接,因为我不想以任何方式奖励他们或对他们做贡献。如果你非要读的话,自己去搜吧。”
这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却并非前无古人。还有很多人曾以类此方式拒绝为快客的报道分享链接。拒绝提供链接一事的发生相对频繁,不仅在出现在此案例中,还曾在很多其他情境中发生。
这样一个世界里,因为搜索引擎的存在,网上的内容——特别是吸引大量关注的内容,能够很快而且很容易被找到。虽然抵制者不想让人们阅读这篇文章,但实际上,拒绝提供链接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格林沃尔德决定不提供链接,快客上的这篇文章还是获得了巨大的浏览量,并在一系列社交平台登上了热门话题。
因此,选择不分享链接是一种个人道德行为。在是否要让其他网民访问某内容这个问题上,这种行为会唤起一种个人责任感。在广告经济学中,链接可以给读者的注意力(等同于金钱)提供一条无障碍通道,直通网页内容。个人在浏览网页或在网上发布内容时就是在缝合一张信息网。暗地里,这张网也在为链接分享的内容提供支持。
这扰乱了我们对链接意义的传统看法。分享链接和“做好引证”的观念纠结在了一起。人们通常是为了给自己的论点提供引证才链接其他内容。比如,我在这篇文章中就是这样使用链接的。我们经常在维基百科上看到“需要引文”的字样,这大体上和上述的功能一致。
在这种情境下,选择不分享链接代表着这样一种信念,即围绕链接产生的道德责任感有时会比在网上用链接增加文章和辩论的可读性更重要。在某些方面,这意味着引证的必要性可能没那么大。因为与早期的网络相比,现在的信息查找能力已经得到了巨大发展。
再来举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在上述争议事件发生的同月,红迪网的一位黑人前用户雷金纳德·布雷思韦特(Reginald Braithwaite)在快客网发表了一篇个人反思,解释了他为何离开红迪网。
这篇文章的主旨在于,根据某些说法,红迪网已经成为互联网上最大的白人优越论者社区。鉴于此,布雷思韦特如果继续使用这一网站——即便使用的是没有出现种族主义行为的那一部分,也会为种族主义提供物质支持。他简单地写道:“每一次页面浏览量都转换成了金钱,支持着那些滋养着仇恨的服务器运转。”
同样,人们因为平台政策而拒绝使用网站的例子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然而,这里进行的抵制是有用的,因为它与快客的例子有实质上的不同。快客网是内容的发布者,因为如此,网站的作者和编辑成为了组织的代理人。用户拒绝分享他们的链接有直接意义,因为抵制就等同于拒绝为此组织创建的内容提供关注和广告收益。
而红迪网并未因此受很大影响,因为它是一个用户组成的平台。首先,(还)没有人声称,发布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内容的用户是红迪网公司员工。相反,布雷思韦特的部分抗议观点可以解读为:该网站只是为一个相当大的、可能是最大的种族主义社区之一提供了平台。
但网站并不只是提供了平台。如果只是这样,那么道德义务的范围可以轻易变得十分广阔。Facebook是一个坐拥十多亿用户的平台。上面的一些内容和社交活动同红迪网一样,也带有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如此说来,使用Facebook也在道德上存疑吗?
如果你深入探索网络结构,这一切会变得更加复杂。亚马逊网站操作的主机托管服务是S3,它同时充当大部分在线网站的后端基础设施。可以说,如果你关注了S3所服务的一个广告盈利平台,那么间接地,因为这些平台共用一个基础设施,你可能也对其他平台提供了支持。而这些平台中可能就有种族仇恨的温床。一丝不良行为就使得整个社交平台变得道德存疑?这是不可能的。
在红迪网的例子中,比较有意义的是这样的一种概念——对于平台上自然出现的行为,公司存在过失。虽然红迪网没有创造网站上的内容,甚至没有宣传该内容,但这种不作为却使得其他自然使用网站的用户行为等同于一种共谋行为。简而言之,人们认为,从道德上来说,社交平台应该为他们在网上所创造空间引起的各种后果负责,即使这些后果是无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