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不是因为多数艺术品窃贼都是犯罪大师。事实上,就是因为多数案件非独创性的本质,才让其难以侦破。流行文化赋予了艺术品盗贼一个莫须有的好名声。在电影和电视剧中,他们通常被描绘成绅士盗贼――穿着高领毛衣的时尚英俊男士,精心策划的劫案,通常还包括扔吊钩、飞檐走壁和引诱的桥段。罗伯特·魏特曼(Robert Wittman)是前联邦调查局艺术品盗窃案的调查员,他于2010年出版了一本书,名为《追缉国家宝藏:FBI首席艺术犯罪探员卧底破案实录》(Priceless: How I Went Undercover to Rescue the World’s Stolen Treasures)。他在书中将这样的描述称为“千篇一律的捏造”。富有且精通多种语言的审美家们不会去抢博物馆,他们会花上2.5万美元去参加博物馆内举办的欢庆晚宴。
事实上,绝大多数博物馆盗窃案都与博物馆工作人员和其他能以特殊渠道接触藏品的人员有关。有时,内部人员会和外部窃贼来个里应外合,有时,他们也会单独作案。如果把档案库存中的藏品塞到双肩包里,然后大模大样地走出博物馆大门也算盗窃的话,那么这些单独作案的案件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被注意到。通常,等到博物馆意识到作品失踪时,能找到的与窃贼有关的证据已经所剩不多了。
许多艺术品犯罪是机会犯罪,窃贼钻了博物馆和画廊安全措施不足且时好时坏的空子。(不,多数博物馆并不会使用精密的激光系统保护藏品)。刑侦学家A·J·G·提辉斯(A.J.G. Tijhuis)在《艺术与犯罪:探索艺术世界的黑暗》(Art and Crime: Exploring the Dark Side of the Art World)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了1961年戈雅(Goya)作品《惠灵顿公爵》(The Duke of Wellington)在伦敦国家美术馆(National Gallery)失窃一案,这起案件引发了英国媒体和民众的“疯狂猜测”。四年后,盗贼自首,结果他并不是什么犯罪大师,而是“一个肥胖的老头,只是简单利用施工留下的梯子进入了博物馆”。接招吧,《偷天换日》(Thomas Crown Affair)!
在与内部人士无关的案件中,罪犯通常是那些不擅长艺术品犯罪的普通小贼,很像涉嫌在1990年抢劫加德纳的那批新英格兰暴徒。(加德纳是很好的盗窃目标,部分原因是其董事会不愿花钱采用现代安全措施)。内部人员和小贼至少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不知道得手后该拿艺术品怎么办。一件偷来的艺术品通常只能卖到原价值十分之一的价格。因此,总价值5亿美元的加德纳失窃艺术品,在黑市大概可以卖到5000万美元。但非专业窃贼通常不知道如何联系黑市艺术品买家或经纪人。毕竟他们的联系方式无法从电话簿上找到。不仅如此,作品越著名就越难出手。这是因为知名艺术品的失窃经过了媒体的大肆报道,并且买入和展示被盗艺术品都存在着固有的风险。(如果你在书房里挂着弗米尔的作品,那么即便最不懂欣赏的客人也不免多看几眼。)
结果是,一旦窃贼意识到他们根本不懂怎么出售这些艺术品,也不敢还回去或敲诈赎金时,许多失窃的艺术品就被放在了仓库。(“实际上,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获取赎金要比偷盗艺术品还要困难。” 提辉斯写道。)因为窃贼不能在公共场合炫耀这些画作,也不能将其出售换取金钱之后大花特花,所以他们的行踪会很快消失在公众视野中。
这是这些案子难以侦破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多数执法机构根本不能胜任破案的任务。提辉斯在其文章《是谁偷了这些画作》(Who Is Stealing All Those Paintings?)中揭示,题目里提出的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多数警察机构都对艺术作品盗窃案兴趣有限……在多数国家,当地或国家级警察局内都不存在专门的艺术盗窃案调查机构。而且,艺术品盗窃案的数据信息通常也没有在国家或国际数据库注册。确实,世界范围内不存在完备的数据库”。如果在丹麦失窃的艺术品被运到了法国,欧洲宪兵队可能根本不知道要前去寻找。
意大利在艺术品盗窃案调查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人员齐全的调查机构可以汇集大量资源,追踪并寻回失窃的作品。在这一点上,就和其他方面一样,美国不如意大利。罗伯特·魏特曼称,洛杉矶警察局是美国唯一配有艺术盗窃调查专员的警察局。而当艺术品在美国其他城市被盗时,案件都会直接分配给没有艺术盗窃专长的普通盗窃调查员。
就处理艺术品犯罪来说,联邦调查局比当地警察能力更强。多年来,魏特曼是联邦调查局里唯一调查艺术品盗窃的卧底探员。他潜入黑市,以追回被窃画作并查找其窃贼。他在2010年写道:“现在我退休了,调查局也就没有人继续担任此职位了。艺术品犯罪调查组仍存在。不过,现在不是由调查局探员管理,而是由一位考古学家管理。”联邦调查局的网站显示,艺术品犯罪调查组有15位特别调查员。而2010年,意大利的宪兵艺术队(Carabinieri Art Squad)有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