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阅读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10 14:51:36
文学阅读史
 

眨眼已是大学高年级学生。之前,我听了一门关于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课程。课程虽好,课堂氛围却甚是奇怪。在场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女生(大约一百人的课堂却只有五到十个男学生)。这使教室似乎成为了简·奥斯丁的铁杆粉丝聚集地。据BBC报道,课堂的第一讲,授课教授便声称自己是一个简迷,是简﹒·奥斯丁的美国崇拜者团体成员。另外,当她问及在场的我们是否都是简迷时,许多人纷纷举起了手。她再三保证,这堂课不会浪费在奥斯丁的忠粉身上。即便你读了几十次《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有的人甚至十岁就开始读又如何,如果没有细心研读,你就还能读出新内容。因为知识能激发热情,感悟会丰富情感。就连《独领风骚》(Clueless)的喜剧电影都能揭示层层内涵。

当时,我觉得这令人扫兴。但是奥斯丁曾告诉我们:第一印象通常很是肤浅的。很快,我便发现:课堂上的所有人都是奥斯丁的粉丝。(当有人问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是否读小说时,他会回答:“会,每年六本。”)另外,我也发掘到,几乎每个著名的作家都有着让人着迷的个性。简迷的数量已与狄更斯(Dickens)、托尔斯泰(Tolstoy)、埃利奥特(Eliot)、乔伊斯(Joyce)、海明威(Hemingway)、劳伦斯(Lawrence)、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等作家的粉丝数不相上下。今天虽有不少卡尔·奥韦·克瑙斯加德(Karl Ove Knausgaard)或埃琳娜·费兰特(Elena Ferrante)迷,但简迷或许才是文学世界的“星舰家族”。然而,简迷的热情也只不过是平常“本本主义”(bookishness)的加强版。

总之,简迷们的热情验证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书籍的世界是浪漫的世界。文学的生命力源于浪漫。而读者会从感情和情节发展理解作品的架构(“我只能在书店看到这样的世界!”)。渐渐地,读者开始迷恋,深入了解,产生认同感,最终成为狂热的粉丝。我们以知性的方式与书沟通,但我们与书最有价值的关系都是情感上的。某种程度上,与其说你只是仰慕或尊敬某本书,倒不如说你在侮辱它。情感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很难想象一段与文学的关系居然没有触碰出感情的火花。要是感情全无,阅读与你而言又是什么?

在新书《爱好文学:一段文化史》(Loving Literature: A Cultural History)中,哈佛英语系教授黛德丽·莎娜·林奇(Deidre Shauna Lynch)告诉我们,世事无绝对。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不喜欢文学作品。就算是读,他们是用理智而非情感阅读(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他们不会为读者们对书或作者日渐而生的情感依恋而焦躁不安。随着时间推移,大约在1750至1850年期间,林奇(Lynch)写道:文学阅读成为了一项私人而又富有激情的活动,与“理智而又公众化”的理念恰好相反。

为了理解“理智的”阅读方式,林奇会假设自己穿越回学术界所说的“文风华丽”时代,用当时的作品来取代今日的文学作品。十八世纪中期,出现了经典诗歌选,例如1738年发行的《英国缪斯》(The British Muse)。不过这本诗集更类似于巴特利特《名言词典》(Familiar Quotations)的风格,而不像《诺顿文学集》(Norton Anthology)。该诗集按“缺乏”、“逆境”、“私通”三大主题顺序进行编排,旨在借助诗人们的口才打动读者,而非为了赢得赞赏和珍视。今天当你浏览BrainyQuote.com时,你不必假装自己是在一个神圣的文学智慧藏宝库丽遨游。相反,你只是在四处搜寻好而对的想法。在文风华丽的文学时代,林奇曾写道:“诗歌本身提供给读者的并非是让人喜爱之物,而是指导人们如何清楚表达自我……这样,我们就指导如何争取心爱之物和推动世界发展。”基本上,该诗集成为了一座引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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