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阅读史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10 14:51:36

这一引语库也成就了文学作品,打断了华丽文风的延续。受种种原因影响,十八世纪中叶起,文学史家把该库称作“文学经典形构”(Canon formation)。其中一个影响原因是品味和鉴赏文学作品现象的出现以及对大不列颠关于著作权的反思。(1774年,唐纳森与贝克特一案(Donaldson v. Beckett)中,主审的英国法官否决“公共领域”著作享有永久版权的提议。由此便衍生除了一个新概念:伟大而不朽的作品都属于全体英国公民。)随着该条准则的不断发展,它改变了人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它使得当前的文学焦点从现在转移到过去。本质上来说,引发了怀旧阅读潮。

一些爱读之人之所以爱读书,是因为他们想通古晓今。但当一个年轻读者最喜欢读的是《伟大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或《简爱》时,那就别有原因了。这种类型的读者,林奇把他们看作是“不断延长自我与他人以及古与今之间距离之人”。这种意义上的追求,使得整套价值观都在流失。华丽文风盛行时期,写作最重要的是要通晓古今,而“最出色”的读者是能利用这些信息锻炼自己的口才。但在文学鉴赏盛行时期,最重要的书是能放眼未来的,此时“最出色”的读者是尤其能察觉时间地点变换的人。这类人便是些有身份的读者,这些读者不满于现状,敢于追求。林奇也发现,这种方式有利于与不同时代却志同道合的人建立亲密友好关系。

如何理解读者所向往的新文化——情感与理智交融?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关于魅力、诱惑和爱的暗喻不断涌现。不久,关于浪漫的词汇开始与阅读融为一体。1750年,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曾写道:“一本好的传记会让读者的心被一种不可抗力所束缚。”书籍开始渐渐拥有了信仰的光环,私密、富有感情而又亲切。无论是孩子的房间还是大人们的床头柜,书成为了家里最私人的空间。在婚姻变得越来越浪漫的时代,长期喜欢一本小说和作家就像一种贞洁的忠诚。(“每年六本。”)

一些读者和批评家倒是反对这一新的文学观。他们认为这种观念注重的是作品特色,而非质量。(对于一些迷糊的读者,约翰逊写道:他们无法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判断书的优劣;他们只喜欢读自己所爱作者的作品。)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甜蜜而亮丽的。爱好文学是天生注定的;而准则,就如林奇所指:“是人死后的文化空间。” 维多利亚时代的读者喜欢参观所爱作家生前的住处或常去的地方。至于情感,林奇这样写道:“地狱面前,文学从不可爱”,文学作品所宣告的和我们并无迥异——文学阅读之亡。

当然,我们就是这苦乐参半遗产的继承者。在读新书《爱好文学:一段文化史》时,我禁不住在本地的书店看林奇所描述的浪漫作品。(“你不必过于沉迷现在所读,否则得到的总是失望。”这是哲学家彼得·特拉夫尼(Peter Trawny)最近关于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的言论)上周,我意识到:林奇的文学之爱就像我会把爱书放在新办公室一样。有人也许会想,电子书和网络的出现会让阅读褪去浪漫的色彩。事实上,这一天还远呢。我们与文学的浪漫关系渗透在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电视迷和电影迷的出现却促进了我们与书籍之爱的延伸,就像电视或电影里极富情感性的转折一样,一旦背离,就会成为笑柄。这就是现时喜爱作品的方式。

接着就是英语系教授的事了。据林奇所写的发展史,教授们可谓困难重重。他们对书籍深沉的爱并非无所回报,只是难以溢于言表。即便他们谈论所爱的作家,他们只能以专业性的角度来探讨。而这,只会深化爱文学和思考之间的鸿沟。林奇所写之书告诉我们:爱文学只是种外在表现,是千百年来暗喻的体现。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其对立面就是冷静、独立、知性学术。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外在表现,一个学术难点。因为无法拥抱微笑和成为爱文学阵营的一员,教授们发现:自己独立成营。

原文选自:纽约客

(编译:黄淇欣,编辑:刘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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