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的”这一词运用到文学中,一般是指作品很难读,很难读通,很难读完。而对于我来说,《留守》的描述远远落后于《赎罪》( Atonement)。《赎罪》是第二本我快速读了两次并且愉快地重读的书,不过,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它让我厌恶生活并且希望将书中描述的充满罪恶、苦难、媚俗文化的世界传达给他人。当然,还有一些我很难读懂的、曲高和寡、语句繁冗的书籍,例如,梅尔维尔(Melville)冗长的,关于加拉帕戈斯群岛(Galapagos Islands)杂乱无章的轶事收集。不过,我想踏上埃坎塔达群岛(The Encantadas)的渴望,与我想理解约翰·格里沙姆(John Grisham)或至少他的作品的渴望截然不同。
在上述第一个例子里,错误也许在我,我没能足够深入的去研读大师的作品。在第二个例子里,很多人会说,错误在约翰·格里沙姆,他的散文和脑死亡情节乏味到令人震惊。但是在这两个例子里,我们阅读时都有产生排斥、厌烦、疏远的经历。梅尔维尔和格里沙姆:他们俩对我来说都很难读。
那为什么读者给《五十度灰》贴上“难读的”标签,而不是说它很“糟糕”?有几个原因。首先,我认为,认为作品难读,是“糟糕”的价值判断下更加实际的阅读体验,而不是单独的做评价。大多数人愿意承认,即使有些勉强,审美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是主观的。你可能(像我一样)发现阅读阿特·斯皮格曼(Art Spiegelman')的《鼠族》是一项繁琐,华而不实的苦工,但是理智之人也许会有不同的判断(即使是这样,所有思维健全的人都会同意我的观点)。但是“难读的”看起来有更客观的标准,比如向我们用价值来证明:由乔伊斯(Joyce),福克纳(Faulkner)的纯散文价值1000英镑,而斯蒂芬妮·迈耶(Stephenie Meyer)、汤姆·克兰西(Tom Clancy)华而不实、哭哭啼啼的作品价值90英镑。虽然评价作品的“好”可能是相对的,但品读作品时认为作品“难读”的体验是时时处处相同的。
“难读的”、“好的”、“糟糕的”,这些对作品的评价是主观的。有些人(好吧,是很多人)可能被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无限的长句和故意不透明的社会所阻碍,但其他人可能发现其作品引人入胜的地方。有些人可能喜欢品读杰克·伦敦(Jack London)的男子冒险气概;另一些人可能发现某部小说虐待动物的价值取向令人生厌而把它归为不值得读。有些人可能喜欢《飘》的浪漫;对另一些人来说,无情、恶毒的种族主义可能会倒胃口。同时,大部分读者调查表明:男人这个群体,不看任何类型的小说。这是否意味着男性是非小说类文学作品中的严肃读者?或者,这是否意味着爱情小说、推理小说,以及看会有“罪恶感”的犯罪小说,至少对于一些人是难以接受的?
梅根·史蒂芬(Megan Stephan)在书中写道,“如果没有是否应该看那些'乐在其中又有罪恶感'的书的争论,我会非常感激,我只希望静静地翻动书页,享受阅读。”这是很多人会有的普遍情绪。在这样一个时代,“带有罪恶感的乐趣”恢复的如此彻底,甚至让人有这样的感受——我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感到罪恶了。这可能是大家都会的阅读感受,也正是因为此,阅读时有不安相伴。
将书归为“难读的”是人们一种消除不安的方式。也就是说,因为你不愿意去努力理解书中的内容,所以不喜欢这些重要的作品。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读者来说,书难懂和令人不解未必是错误或者失败。真正的阅读体验应该是听不到书页翻动的声音,感觉难读的体验与快乐的感觉一样重要。
原文选自:大西洋月刊
(编译:李俊,编辑:刘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