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一百页之后,我发现自己简直比我的法国朋友还要讨厌这本书。我在生气和绝望的交织中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终于痛苦地看完了这本书。多米尼克身穿睡袍,踩出重重的脚步声,看完书我就试图把这模糊的回响从我脑子里踢出去。我一直在想,我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个自由主义者。
年少无知的时候,我会欣然接受书里的一切,读过就忘——不管是喜欢的书,还是讨厌的书。直到我开始钻研自己讨厌的那些书,那些看了会生气会愤怒的书,我才真正学会了阅读。维护自己的观点会让你成为一个更优秀的读者,一个充满怀疑的批评者。在脑子里与作者争论,迫使你找到更多的反面论据。你发现自己会毅然决然地去查找其他文本,引用其中的例子,与手里的这本书死磕到底。你会发现你拥有了自己的观点。
参与过辩论的人都知道,有时你只有站在对立面,才能更好地思考自己的立场。所以我又读了霍华德·津恩( Howard Zinn )和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的书,他们的书都走极端,我都很讨厌,但是我能从中找到自己对历史的解读。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阅读自己讨厌的书也是令人振奋的。积极证明自己的推断、维护自己的观点能给你的阅读带来目标感。尽管这意味着你会站在作者的对立面,但你同时也就知道了自己的立场。
一本书要是引发了异议,那么它很可能是有趣的,富有启发性的。这本书可能会让你了解到某一方面的更多知识,或者让你更了解你自己。有时,它甚至可能会让你改变自己的想法。
当然,你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不喜欢的书。比如我十五年前看的乔治·麦克唐纳·弗雷泽(George MacDonald Fraser)的“弗拉什曼”系列。“弗拉什曼”是畅销书,但我当时是听了新男友的建议去看的,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说不上什么原因,提到畅销小说,我就喜欢不起来。1969年,“弗拉什曼”系列的第一本书《弗拉什曼》(Flashman)发售,后来每一本续作的名字都让人失望(比如《弗拉什曼和印第安人》(Flashman and the Redskins),《弗拉什曼的女人》(Flashman’s Lady))。第一册的封面上是个穿着制服的趾高气昂的男人,女仆在一旁袒胸露乳,背景相当“异域”。有时候,从封面就能分辨出这本书对不对你胃口。
《弗拉什曼》但我还是看了。我跟着同名主角哈里·佩吉特·弗拉什曼(Harry Paget Flashma)穿越大英帝国,抵达苏格兰、印度和阿富汗。他是个轻骑兵,风流成性,还是个酒鬼。他逃避对决,玩弄女性,不负责任。他常常去妓院,还喜欢蹂躏一位阿富汗舞女。看完以后,对于弗拉什曼,就连讨厌我都觉得恶心,我只想离这个人远远的。同样的,我也不想再跟给我推荐这本书的男友在一起了。推书及人真是太有用了。
实际上,读讨厌的书还能让读者之间走得更近。你喜欢的书别人也喜欢,那肯定是件好事。不过,比之更让人兴奋的,是发现自己跟别人有相同的厌恶对象。(不喜欢《匹克威克外传》(Pickwick Papers)的朋友们快来!)我和其他读者进行的最为“火花四溅”的讨论,就是关于我们觉得某本书有多糟糕,或者有多让人失望。
所以,去读一读你讨厌的书吧。你可以有自己讨厌的理由,你知道会有其他人跟你一样,想把这本糟糕的书砸到墙上。不过在你扔书之前,起码先读上一读吧。
原文选自:纽约时报
(编译:张钰,编辑: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