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书那么多,我们的时间却少得可怜,重读旧书似乎成了一种奢侈。但为何大家依然沉浸其中,无法自拔?赫芙齐芭·安德森(Hephzibah Anderson)带你揭秘重读旧书之乐。
你读了多少遍最喜欢的书?
就像父母吃一堑长一智,孩子们会一遍一遍沉浸在相同的故事情节。成年后,重读旧书的乐趣似乎被渐渐遗忘。如今好书太多,我们的时间却跟不上步调(《战争与和平》就大大地摆在我的重读书单上,每次翻阅,不免有感内疚——根本顾不上不断涌现的好书)。即使从现在开始一天读一本书,还是看不完2013年英国出版图书的四分之一。书架上那么多书,要是还老拿那本常看的书的确显得不太合理。
但如果我在脸书(Facebook)上的非专业调查还算有点价值的话,默默重读经典的人可不在少数。对有的人来说,每年重读《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已成了一种习惯。《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的忠实粉丝也会时不时地把书拿出来翻一翻。有个朋友告诉我,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爱玛》(Emma)现在读起来还有新鲜感,虽然他已经读了五十多遍了。还有个朋友,把利奥·罗斯顿(Leo Rosten)的经典漫画《海曼·卡普兰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Y*M*A*N K*A*P*L*A*N)都读烂了。
现在,又有两位藏书爱好者要来分享他们的感受——即有文学体验又有个人感悟——而这些都是从建立在内疚之上的快乐:重读旧书。从英国搬来美国的记者丽贝卡·米德(Rebecca Mead)现居住在纽约,她第一次读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是在17岁。自那以后,她每五年就重读一次。而每一次都有别样的体验;她人生的每一章——离家闯荡,搬到美国,几段恋情,为人母亲——都与这本书产生了不同的契合。
当米德步入四十,她决定尝试点新东西:用每天上班握着的笔杆子写下自己的情感体验。她想知道对艾略特而言,写下这部小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并记录下阅读这本书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她在《通向米德尔马契》(The Road to Middlemarch)(美版名为《在米德尔马契的日子》(My Life in Middlemarch))中记录了自己的经历。此书好看易读,见解独到,读起来亲切如密友,却又处处闪现着深沉哲理。
剧作家萨曼莎·埃利斯(Samantha Ellis)读《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的次数就更多了。她第一次接触艾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ë’)的哥特式浪漫小说是在12岁,以后每年快到生日,她必定重读《呼啸山庄》。今年她就要迎来39岁生日了,可能这是头一次不再重读,而这是因为过去的不断重读催生了这本新书《女主人公是怎样炼成的》(How to Be a Heroine)。
该书的灵感源于埃利斯与最好朋友在结伴前往英格兰北部约克郡(Yorkshire)途中,对《呼啸山庄》的激烈讨论:简·爱(Jane Eyre)和凯瑟琳·恩肖(Cathy Earnshaw)哪个女主人公更伟大?讨论过程中,埃利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生都在努力成为凯茜,而其实简才是更好的榜样。为此,她又开启了另一趟心灵之旅,重新回到那本影响了她如何以女性在世上生存的《呼啸山庄》。这么做是很冒险的,就像米德知道的,虽然页面上的文字不会改变,但阅读感悟却不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