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喜欢派对。小时候,每年6月我便开始计划生日派对,8月寄出手写邀请函,9月就开始心急地幻想着蛋糕、气球和礼物。要知道,我的生日在11月呢。
如今我依然喜欢派对。在一个美好的派对上,你会感觉行为约束不复存在,感觉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在小说中,派对总能营造出如此完美的背景:你能看到一种张力——某人是什么样的,他又想变成什么样。生活中也一样,派对是观察人的最佳场所。
以下是我最喜爱的十个小说中的派对。
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中奥布朗斯基举办的派对,或许并没有《战争与和平》里安德烈和娜塔莎第一次跳华尔兹的场景那样著名,但它的影响却极其深远。基蒂(倾心于渥伦斯基,但他只与她调情,无意与她结婚)曾强烈建议安娜穿淡紫色礼服,可托尔斯泰为却她的女主人公披上了黑色的天鹅绒长袍。基蒂发现,安娜的魅力“就在于她的人总是盖过衣服,衣服在她身上决不会惹人注目,令人注目的是她本人”。渥伦斯基伯爵同样注意到了这一点,很快与安娜坠入爱河。接下来(命中注定)的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所有小说中的派对都带有一种新柏拉图派哲学的思想——打造人们内心渴望的那种完美场合。于我而言,这种场合就像是1922年的漫长酷暑中,杰伊·盖茨比举办的那场派对——堪称禁酒令时期享乐主义的缩影:喝不完的香槟,艳丽的歌舞团女演员,摩登女和走私犯。菲茨杰拉德把这些写得像梦一样。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奥斯汀的书中有许多精彩的舞会,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麦里屯那场舞会。舞会上,达西先生拒绝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跳舞,认为她“还算可以,但还没漂亮到能打动我的心”。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他错了。
阿兰·霍林赫斯特《美丽曲线》
在霍林赫斯特的这部布克奖获奖作品中,有这么一幕:主人公尼克·盖斯特邀请当时的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共舞。撒切尔身穿“白色和金色的宽肩外套,上面还有夸张的刺绣图案,看起来就像理想王国的制服一样”。两个看似不可能搭档的人走向舞池,“沉浸在歌曲《远离尘嚣》的律动之中”。
汤姆·沃尔夫《夜都迷情》
华尔街商人谢尔曼·麦考伊和妻子朱迪出席第五大道的宴会,却被极度世故的主人赶出门外。他尴尬地发现自己竟坐在情妇身边。这顿晚宴被称为“红死魔的面具”(与埃德加·艾伦·坡的小说同名),很多客人都是沃尔夫笔下的惯用角色,有自命不凡的贵族,久经世故的名人,还有“那种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社交X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