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明星离婚大战中的“离婚律师”
曾经的斯皮尔伯格夫妇
有个问题,为什么离婚时男的要给女的钱?抛开爱与责任,男女不平等,婚前协议,有个会算账的律师有一番见解:一个30岁的女人往往等不起,在现有范围内找一个了事,一个30岁的男人却能再挑上五年十年。一桩婚姻前的等待,对男女来说是不平等的:男人花了好长时间千挑万选,总算挑中了一个可心的;女人却是凑合吧,就他了。如同一栋房子一辆车,获得快感与期待时间成正比,因此男性觉得婚姻值得花大价钱,女性却觉得亏了。所以分道扬镳时,女性需要补偿青春费,误工费,改善男人缺点费……男人则想,凭什么呀。这个理论有点意思。既然男女立场不在一个轨道上,怎么协商都是白搭。
还有一个好莱坞离婚律师,给了三条建议:一、不结婚。二、非要结,也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三、即使找不到,订立婚前协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