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爱玛》:最伟大的实验小说?

作者:爱新闻 韩迦祺 陈月华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6-12 14:46:33

因此,那些排斥《爱玛》的人都认为女主人公是个不开窍的势利眼。爱玛的确是这样的人。然而,奥斯汀对这种福楼拜式的道义持否定态度,她甘愿让笔下的主人公沉湎于势利,甘愿大胆冒险让无知的读者认为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势利眼。从寄宿学校女教师哥达德夫人出场、贝茨夫人和贝茨小姐被形容为“最容易请到的”的海布里居民(意思是他们对爱玛和她患忧郁症的父亲有求必应),爱玛势利的行事风格渗透到了小说的字里行间。奥斯汀笔下的爱玛,就算站在正确的一边,依旧是自命不凡的。当埃尔顿先生向她求婚时,她才认识到了读者早已看透的真相:他是一个虚荣、冷酷、让人厌恶的人。然而,她觉悟到的也还是被冒犯了的尊严:

“他居然谈论什么鼓励,竟然认为她意识到了他的意图,接受了他的注意,简而言之,意思是要与她结婚!——不论是在实际上还是在脑子里竟认为他跟她能平起平坐!——还蔑视她的朋友,对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低下的阶层有深刻的认识,而对于比自己高的社会阶层却装作视而不见,竟以为对她的求爱算不得冒昧!——这正是最叫人冒火的事情了。”

同样,爱玛与埃尔顿太太发生的口角可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滑稽的对话了。通过这一情节,我们可以看出爱玛思维敏捷但待人傲慢的特点。刚搬进海布里的埃尔顿太太前去拜访爱玛,聊起了她被介绍给奈特丽先生的情景。

“我得为我的carosposo(注:西班牙语:亲爱的丈夫)说句公道话,他不必为他的朋友害臊。奈特利是个真正的绅士,我很喜欢他。我觉得他确实是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人。”

直到埃尔顿太太离开后,爱玛才缓过神气愤起来。

“一个自命不凡、庸俗不堪的微不足道的家伙,开口她的‘埃先生’,闭口她的‘carosposo’,吹嘘自己有的是办法,摆出一副骄横无礼的自负神气,炫耀她那俗不可耐的故作优雅。居然发现奈特利先生是个绅士!我怀疑奈特利先生是不是会反过来恭维她,认为她是个淑女。我简直不敢相信!还叫我和她一道组织一个音乐俱乐部!”

爱玛是对的——但是爱玛也只想着自己。她甚至无意识地使用了与她的对手一样的字眼——“我最讨厌暴发户”。

让人生厌的埃尔顿太太的那张利嘴让她出了名,奥斯汀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手法,能让人的声音在书页中活起来。她的一些技巧让我们预见到了现代主义的智慧。一段描写埃尔顿太太在当维尔寺奈特利先生的聚会上摘草莓时的断断续续的独白,戏剧性地展现了她至少半个小时专横跋扈的喋喋不休。

“英国最好的水果——人人都喜爱——总是很有营养。这是最好的草莓圃,最好的品种。自己采才有意思——只有这样吃起来才有滋味。上午无疑是最好的时间——决不会感到累——哪个品种都挺好——阔少爷比别的不知要好多少——真是无与伦比——别的简直不能吃——阔少爷草莓很少见——大家都喜欢辣椒莓——白木莓味道最好——伦敦的草莓价格——布里斯托尔产得多——枫园——培育——草莓圃什么时候翻整——园丁的意不一致——常规——园丁决不会放弃自己的做法——鲜美的水果——只是太腻了,不宜多吃——不如樱桃——红醋栗比较清爽——采草莓的唯一缺点是要弯腰——太阳晃眼——累死了——再也受不了啦——得去树阴里坐坐。”

这是一段从自以为无所不知的热情到夕阳西下时的精疲力竭的滑稽荒唐的过程。对于海布里热心肠但令人厌烦、絮絮叨叨的贝茨小姐,奥斯汀设计了另一种新的自言自语方法,有些人称之为“乔伊斯式”(Joycean)。接下来就让我们看一个例子,此时贝茨小姐刚好到达皇冠旅馆参加舞会。

“谢谢,我妈妈身体非常好,上伍德豪斯先生家去了。我让她带上了披巾——晚上可不暖和呀——她那条新的大披巾——是迪克逊太太结婚时送的礼物。她太好了,还想到了我妈妈!你知道,是在韦默斯买的——迪克逊先生挑选的。简说还有另外三条,他们犹豫了一阵。坎贝尔上校喜欢橄榄色的。亲爱的简,你肯定你的鞋子没湿吗?只下了一两滴雨,可我还是担心。弗兰克·邱吉尔先生真是太——还找了块席子让你踩着走——他太客气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如此等等。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他们不光倾听也在交谈,或者刚要说话。然而,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贝茨小姐那自动打开的话匣子、没完没了的讲话是你唯一能听到的声响。

爱玛根本没怎么听她啰嗦,有些读者可能也会直接跳过这段她讲话的细节。然而,奥斯汀的过人之处就是把很多其他角色的诡计,藏进这个总被人忽略的老处女滔滔不绝的唠叨里。“摆在眼皮底下的,我才看得见。”她常常用这种方式告诉别人,她自己并不理解什么是间接表达或者暗示。但是,她说的比别人听到的内容更真实:她是事件最可信的见证人。甚至上一段独白中就泄露了弗兰克真正的企图。如果这是一本侦探小说,那么贝茨小姐就是那种可以让不小心被忽略了的微小证据重现水面的愚蠢的小角色。

简·奥斯汀的《爱玛》:最伟大的实验小说?

1996版电影《爱玛》中的演员菲丽达劳(饰贝茨太太)和索菲汤普森(饰贝茨小姐)。图源:Rex/Moviestore Collection

的确,弗兰克和贝茨小姐的侄女简暗生情愫。但是他太聪明,很少暴露自己的秘密。由于受爱玛思维的影响,有时我们也被蒙在了鼓里。重读一遍小说,也许我们就能发觉弗兰克自愿上门维修贝茨夫人眼镜上的铆钉的动机:简就住在贝茨家的小公寓里,这样他就有机会经常与简会面了。但是,大部分读者可能需要再多读几遍,才能发现他是如何让贝茨小姐走出小公寓的——简经常邀请爱玛来家做客——这样他就能单独和简以及睡着(还耳聋)的老贝茨夫人待在一起了。当我们随着爱玛一起走进前门,就能从她所见看到这一切。

他们进去后,那间小起居室异常平静。贝茨夫人由于不能做平日的消遣,便靠在炉火旁睡着了。弗兰克·丘吉尔在旁边的桌子上忙着修眼镜,而简则背对着他们坐着,专心致志地在弹钢琴。

爱玛看不出任何异常——但是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为什么弗兰克如此“投入”、简如此“专心致志”地摆弄乐器?显然,他们曾彼此亲密地拥抱过。就好像爱玛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了一个夏洛特·勃朗特式的故事。

“她完全看不出两人之间的情愫。”勃朗特说,就好像奥斯汀精心描绘的一个角色会说的一样。乔治·艾略特的搭档乔治·亨利·刘易斯(George Henry Lewes),曾向她经推荐过《傲慢与偏见》。正因如此,艾略特对奥斯汀的敬佩油然而生,比大多数其他19世纪杰出的小说家都要敬重。1895年刘易斯发表在《布莱克伍德杂志》(Blackwood’s Magazine)上的的文章至今依然是对奥斯汀写作能力最敏锐的分析。

描写只是小说家使用的一种普遍、简单的工具。而除此之外,奥斯汀拥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戏剧化表现手法:除了介绍她笔下人物的性格、抒发他们的情感,她还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个完整的人物,并且让他们自我揭示。在这一方面,没人能超越奥斯汀,即使是莎士比亚(Shakespeare)也做不到。

刘易斯是众多严肃作家中较少赋予奥斯汀如此地位的人。不过,在《爱玛》问世时,奥斯汀似乎原本就想让那些不经心的读者忽略她的技术上的大胆手法——忽略她的写作技巧。

奥斯汀的小说中,没有一部比《爱玛》使用的技巧更多,而且很多技巧被精心隐藏起来,让那些愿意反复阅读的人惊喜不已。我依然记得经过多年来的数次阅读,我终于发现奥斯汀在药剂师佩里先生这一角色身上的良苦用心的那一刻。书中的每个人都会引用他的话,尤其是爱玛体弱多病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正如佩里所说......”;“......这正应了佩里说的”;“哈!亲爱的,但是佩里十分怀疑海洋对她有任何益处。”佩里先生总是被人遇到(在所有有利可图的出诊时),他的观点也经常被提及。但事实上,小说中并没有给出他所说的一个字。当然没有啦!佩里其实就是每个人心里的成见。怪不得他如此成功!这是奥斯汀埋在小说里等待后人去发现的玩笑。正如她对她的姐姐卡桑德拉(Cassandra)说的那样,她只为那些“拥有聪明才智的人”创作。

原文选自:卫报

译者:爱新闻 韩迦祺 陈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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