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控告酒吧领班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
受害人回应质疑:纵是妓女也有人权
针对媒体报道李某某轮奸,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前天委托律师发声明,称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声明还称双方律师均已办理查阅案卷的手续。
声明称,杨女士所接受的全部学校教育中,从来没有遇到“陪酒女”这个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称“陪酒女”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纵然社会中存在所谓“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别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严,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基本人权。“我们不能因为有的女孩子陪别人喝过一次酒,就用有色眼镜看她们,甚至是给她们贴上标签,打入另册,进而可以对她们的尊严、自由、身体健康,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进行肆意地侵犯而毫不愧疚,毫无顾忌,毫不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还称,纵然是那极少数以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妓女,她们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无论他多么高贵,多么富裕,是多么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们不同意、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否则,那就是强奸,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承受牢狱之苦。“陪酒女如果存在,也不是某些人想象中的泄欲工具,不允许别人随意侮辱和奸淫。同样,在此次案件中,陪酒女当然也不是李某某等不构成强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