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称杨某为李天一手淫 主动促成性交易
梦鸽:无意为儿子开脱控告细节均有证据佐证
今年22,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被媒体曝光后,该案一直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热点刑事案件。今年7月,北京市海淀检察院以李某幕等5人涉嫌强奸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8月6日上午,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列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警方接受了立案材料,但并未当场决定是否立案。
在今天公开的这份控告信中,梦鸽将李某等5人和女孩杨某某在湖北大厦开房过程描述成一起卖淫嫖娼活动,称杨某用头发遮睑,装醉,在进入房间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过量,除王某外,年龄均在15-17岁之间,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另外,梦鸽女士还称,在两天时间里,夜半酒嗯总经理岳某副总经理丁某某,值班经理张光耀和女孩杨某某等人分别给李某、李双江、李家司机、李某某的朋友李某打了近20个电话,并发短信勒索钱财。
对于提交这份控告信的原因,梦鸽女士称,姓作为李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无意为儿子做任何开脱,只要求还原一个真相。
梦鸽还称,如果严格依照证据事实和法律最终认定李某某有罪,犯到哪,办到哪,希望司法机关不姑息不迁就:如果存在案中案,这5名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也是被人设局下套,也希望能依法查明,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免免更多未成年人受害。
梦鸽在控告书中称,控告内客及细节均有相关证据佐证,本人对其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最后,梦鸽恳请警方立案侦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