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电视剧作家受到了狄更斯启发,努力向读者发起挑战,尽力满足观众对情节的需求,写出丰富的情节,设置过多的人物和线索,多的让人有点受不了。“斯堪的纳维亚谋杀之谜”的《桥》(The Bridge)尤其善于介绍一个又一个不相关的人物和故事,觉得观众一定会相信,这些人之间是有特定联系的。(技术性说法是“多线型”。)《桥》的编剧汉斯·罗森菲尔德(Hans Rosenfeldt)也写了《玛塞拉》,也用了同样自由的手法来介绍不同的角色和他们各自谜一般的行为。这一切一定有所联系。
时间转换(time shift)是恐怖电视剧的标志性特点,使“联系”的目标得以达成。《玛塞拉》开播的首集,主角——后来发现她是个女侦探——昏倒在浴缸里,身上有别人的血。她做了什么?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很快我们发现,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得而知,不仅仅是因为叙事的设计:主角患了伤害后遗症,记不清发生的事。这种手法也影响了情节——叙事者太多,摇摇晃晃的回忆——我们可能像女主角一样,被拽进沉重的迷茫之中。
萝丝·莱斯利(Rose Leslie)和基特·哈灵顿(Kit Harington)在《权力的游戏》第三季中。(来源:HBO/courtesy Everett Collection)
情节是防止叙事变成一个接一个无聊事件组合的一种手段。没有情节的故事可能永无尽头。美剧(如果成功)为电视而生,或许会有震慑心魂的结局,但可能缺少完成设计的能力。它们本就是为了源源不断地拍——或者,为了使演员、出品人赶快厌倦,或者,观众的兴趣已经得到了满足。不管《权力的游戏》有多么引人入胜,它已经放弃了情节满足感的一个关键性内容。你能感受到,编剧所做的决定、叙事方向的改变毫无前兆。《权力的游戏》中,有种自由可以奇怪地取悦读者以及观众:猜测哪一个演员又要很快领便当;我们对此乐此不疲。在魔幻小说《指环王》中,很容易就能猜出谁会死、谁要活;但在《权力的游戏》中,想都别想。不过,就连这点儿自由也快要消失了。有时,叙事节奏就像肥皂剧,是聪明的即兴创作,而非达成计划或设计。这一点不仅体现在电视剧里:乔治·R·R·马丁(George RR Martin)的原作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难怪粉丝们要守着可怜的老爷子,等他写完全书:因为他已经没有一个所谓的“情节”必须要去完成了。
这样我们就知道,为何严肃小说作家对情节越来越怀疑:情节强行把现实压制成计划;它们仰仗作家的调控能力。不过,小说读者从不放弃他们读到精彩情节时的愉快。情节将我们对设计的信心激活了,使我们怀抱着这样的信念,认为故事的创造者从一开始就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这就是为什么,越是自然的情节就越让人欣赏——就像《荒凉山庄》、《谋杀》——素材最黑暗,角色最茫然,我们所获得的满足感也像任何一种小说带给我们的一样深刻。
原文选自:卫报
译者:爱新闻 景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