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合影(摄于2008年)
必须打的官司
2011年4月28日,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向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两人。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
这其中,最让人吃惊的是后者。此前,刘、谢夫妇一直被看作桑兰的恩人。
黄健承认,打官司这事是他提出来的。“跟桑兰合作时间长了,老听她说起刘伯伯、谢阿姨,故事听多了,就觉得里头有问题。”黄健说,2010年,桑兰委托他去银行取一笔5万美元的保险公司赔款,他觉得不对,“买个保险,医疗费都到1000万美元了,怎么只赔5万美元?”他仔细看了当年对这笔钱所做公证书的内容:“纽约国宝银行账户1998年存入5万美元,1999年又存入了1万美元,钱早下来了,怎么2010年谢晓虹才通知桑兰去取钱?利息呢?”黄健说,桑兰以此为由询问谢晓虹,对方却回复,“这是我跟你刘伯伯捐的钱”。联想起此前“保姆门”闹得沸沸扬扬时,谢晓虹曾经给桑兰打电话说,“拍你们的情景剧,广告多好,别闹”,黄健觉得事有蹊跷,他和桑兰将受伤以来的所有过往回忆了一遍,找到了线头——“为什么不跟时代华纳打官司?作为对外监护人,为什么不帮桑兰争取权益?”
对黄健的这个问题,刘、谢夫妻在电话里答复:“为了中美友好。”
起诉刘、谢夫妻,桑兰一方给出的理由有二:一是刘、谢夫妇剥夺了桑兰父母的监护权,二是刘、谢夫妇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反而在监护期间涉嫌侵犯桑兰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