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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是怎样炼成的?

在人间

初中的时候,我对英语基本上还是不痛不痒的感觉。每天看看《新概念》,查查单词,做做题,基本上都属于非做不可的household chores,还没有上升到主动积极的精神境界。那个时候,我担任英语课代表,经常给同学讲解考试卷,自己本来就学得很透彻的语法也更加熟练了。虽然语法在后来成为了一个沉重的负担,但在当时,对于初学一门语言的少年来说,清楚的语法结构就如同林中路上光滑发亮的石子儿一样,能够把怯生生的亨舍尔和格雷特尔们从迷宫般的语言黑森林里面引领出来。后来到了爱尔兰读研究生才发现我是我们硕士班唯一一个知道如何正确使用虚拟语气的人,虽然班上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是英语母语者。

学习外语需要灵活的头脑,不是数学的头脑,也不是哲学的头脑,而是能够生成音乐和意象的大脑。我从来不拘泥于一个语法特例,也不计较为什么惯用法和语法相互矛盾。我全心全意地接受母语者本能的指导,从不质问为什么母语者不用汉语的思路构筑句子(中国学生最大的恶习)。我最感兴趣的是英语和汉语之间奇妙的差别,并常常为一个个古灵精怪的英语句子感到兴奋。可以说,从很早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开始实践“用英语思考”的理念,尽管《新概念》的编者L.G.Alexander说这个是不可能的。我坚信他错了:学习外语的最重要任务便是在思考和语言之间建立直接的关系,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一个用功的英语学生,可能不一定会达到完全用目的语思考的境界,但是部分的使用目的语作为思维载体,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需的。语言不仅是思维的载体,而且还界定操这种语言者的思维。比方德国人和英国人的存在观就会有出入:“有”这么一个基本的概念,英文是“There is……”但是德文就是“Es gibt……”,所以英、德两国的哲人运思“存在”的概念就会有取向的差别。英、德两种具有亲缘关系的语言还有如此的分野,更不要说中文和英文了。尼采在《善与恶的彼岸》中显露出自己语文学家(philologist)的本来面目,写了如下的句子:“语言的契合之处,由于存在着共通的语法哲学,也就是被相似的语法功能不自觉的指引和主导的情形下,从一开始就具备着发展出轨迹和序列相似的哲学系统的条件;同样的形成某些其他的世界观的可能性也因此被禁止了。”所以通过英语直接理解英语,是具备相当水平的语言学习者必须面对的挑战。罗姆布的书里也提到,在学习的初期就要开始通过原文学习原文,这个后来被证明是经典名言。

初三有机会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拿到了新疆赛区的冠军,到秦皇岛参加生平第一次全国性英文演讲比赛。为了准备演讲比赛,我很认真地跟随母亲进行训练。除了每天反复练习演讲稿,看着镜子校正脸部肌肉的运动,还要学习应答很多日常问题。那个时候,BBC的RP没能抵挡住母亲美式英语的冲击,我的口音是地地道道的美音,连terrific这样的词,都挂在嘴边上,顾盼自雄。后来在秦皇岛获得了初中组一等奖的第四名,感到很侥幸。路过北京的时候在北大附中一位生物老师家中寄宿,他是父亲的朋友。他很不客气地对我说:“你的奖是照顾得来的。你们新疆的水平怎么可以和北京上海的相比?如果你在内地比赛,一定拿不到这个赛区冠军。”我那个时候便讶异于他这种低级的偏见,没有对自己产生丝毫的怀疑。我记得在病中读到的一句话,似乎是《简•爱》里面海伦开导被校长布鲁克尔赫斯特无端指责的简•爱时说的:“哪怕这个世界都在指责你,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就可以勇敢地昂起头来。”虽然后来我对《简•爱》的文学价值有了更批判的认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小书给我的勇气。当时流行《走遍美国》,我看得正入迷,所以用a big fish in a small pond来自勉,倒也恰如其分。

高中基本上在《新概念英语》第三册中度过了。高二时我突发奇想要从美音改成英音,于是开始了一项耗时巨大的工程。我爱上了BBC World Service的节目。从Newshour到UK Top 20,从Off the Shelf到The World Today,我把收听广播当成了日课。在听的同时我开始模仿播音员的发音,并把自己的朗读录下来,在反复聆听中校正自己的发音。当时我们有一位短期外教,来自英国约克。她很赞许我的口音,不过对我的“美国式”语调有所保留。这个问题,要等到我上了大学才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

从小学到高中,母亲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虽然自己学得懵懵懂懂,但基本的语言知识都学到了。英文的学习很大程度上是“童子功”,需要长时间、高频度的单调重复和温习。很多人都自以为得之矣,实际上只是“知道”而不是“熟稔”,所以无法达到语言和思维亲密无间的更高境界。简单的语法现象要在语言实践中化为条件反射,基础的词汇都要强制记忆,更重要的是,要在一开始就养成学习外语的良好习惯和心态,以便将来能够主动地为自己设计外语学习课程,这里择要概述。首先,学习外语不可以有中断,每天都必须投入至少一小时的时间,否则就将体会到没有丝毫进步的挫折感。阅读是学习外语的安身立命之本,没有大量的阅读,不可能在非母语环境中培养精细的语感。听力要多锻炼,哪怕似懂非懂的“灌耳音”都是非常有益的。其次,必须了解语言习得的规律,为自己的可持续性外语学习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要细心地观察所学外语的潜在规律,在语言现象中主动地总结语法和用法规则,这样才能内化(internalise)一门外语。第三,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态,充分地进入异文化的内核,从根本上解读外语的生存环境。

其实上面的建议是对中国目前盛行的“消极掌握外语”理念和实践的反驳与批判。单单追求考试通过而拒绝下功夫掌握外语是愚蠢的。很多培训学校都有诸如“听力技巧”的课程,教人如何“应付”听力考试。他们通过逻辑的分析可以很大程度上预测答案,但是当你真正能够听懂,就根本不需要引入这些不蔓不枝的繁杂“方法”了。想要针对某项考试消极地掌握外语,不但要在所谓应试技巧方面浪费很多的时间,而且一定会在需要应用外语的场合左支右绌。说来说去,一门语言的习得,是一种下意识的培养,是一种不需要在脑中为了一个语法现象纠缠不清、一眼就可以判断语言样本是否正确得体的能力。这种能力是衡量外语水准的唯一有效标准,绝非一两次标准化考试就能够测评出来的。

我的大学

中国学生对标准化考试是无计可逃的,在参加高考之后我走进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其实也是事出偶然:我的户口高中时代就转回上海,必须返沪参加高考,而上海高考填报志愿是在考试之前,这给所有人出了一道难题。我本来有意报考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不过在考前咨询会上碰到的复旦老师一听说我在新疆接受中等教育,不约而同地说:“我们不在新疆招生。”他们似乎急于打消莘莘学子对复旦的敬仰。倒是上外的老师们和蔼可亲,尤其是虞建华教授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琢磨了半天,终于决定把第一志愿填为上外的国际经济法和英语两个专业,我最终走进了上外娇小玲珑的校园。命运轮的流转让一切雄心勃勃的计划都黯然失色,而我却从这次选择中受益终生。

甫进大学,就感到自己的英文学习进入了一个“瓶颈”,就是季羡林先生说的“平台期”,跳过去了,就从普通的鲤鱼变成了天龙,而倘若不能突破的话,就会前功尽弃。我为此请教虞老师,他的回答很简单:“大量阅读,尤其是简写本。”我那时年少气盛,作不解状。虞老师谈起他当年在上外读书时,教文学的陆佩弦先生也要求他们这些早已开始啃原著的年轻教师多读简写本。理由很简单:你能用区区几百个词将故事叙述得如此活灵活现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要老老实实地读。虞老师还和我分享了一个小小的心得:在英语基础已经相当坚固的情形下,用英语国家的中学生读物,可能效果比读简写本还要好。于是我一头扎进图书馆,开始阅读自己能够搜罗到的校园小说。整整三个月,我沉浸在英国少年情窦初开的世界中,很吃力地在探险、恋爱和校内权力斗争的重重网络中游走。在以每天50多页的速度啃了好几本之后,发现自己的语感有了质的飞跃,由于中学生读物的难度比简写本高出许多但又比一般原文文字要简单,我掌握了许多中级词汇,同时口语的熟练程度也有了巨大的进步。罗姆布的书中讲到,“阅读以优美、简单的语言节奏写成的现代戏剧、长短篇小说,最能培养语言熟巧。语言的所谓‘情境因素’包含在艺术性的叙述的潜台词中,可以与潜台词一起不知不觉地吸收到人的记忆里。”诚哉,斯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罗姆布引用法兰西学院院士安纳托尔•法郎士的话说:“字典是按字母排列的宇宙。”进入大学以后,一本小小的牛津高阶双解已经不能满足日常的阅读需要了,终于有一天,我从外文书店捧回了一本厚厚的Concise Oxford第八版,从此开始了使用原文字典的快乐旅程。刚开始用简明牛津,常常是为了一个单词的解释察看两三个词条,因为往往用来解释的词汇可能也是生词。不过简明牛津不同于我所拥有的Longman Contemporary或者Cambridge International等学习型词典,不会为了将解释词汇限制在2000词之内而牺牲精准的释义。这本黑色精装本简明牛津成为我的案头词典,如今差不多翻烂了。词典仅有一本是绝对不够的。不同的辞书有不同的风韵,简明牛津如同英国绅士,平正公允,字里行间兼有英国人所谓的professional amateurism,甚至是隐约的幽默感,此外还有简明扼要的例证,弥补了简明辞典没有举例的不足。Merriam-Webster则体现了美国学者的精细考证,只不过学究气稍微浓了一些。Chambers在小小一本案头词典的篇幅中容纳了从莎士比亚以来的大部分词汇,兼顾当代和早期现代词汇,体现了苏格兰辞书编纂人员的独特视角。除了大部头的词典,手头上还有简明牛津的缩版《袖珍牛津》和《小小牛津》,在公共汽车上需要查阅就可以信手拈来。至于Merriam-Webster的同义词词典和牛津出的Fowler那本独树一帜的English Usage,不仅可以用作参考,而且在闲暇时间读来也是很有意思的。后来自己学习德语和法语,又陆续购置了Langenscheidt和Hachette等词典,我的词典收藏达到了30本左右。去爱尔兰读研究生还携带了好几本,屡屡出借给同宿舍的朋友。词典用得多了,词汇量也与日俱增。由于一直坚持使用原文辞书,从英文直接理解英文,这些词汇的增长都转化为切实的语言熟巧。在爱尔兰,我还时时为这群生来就说英语的朋友们担当Walking Dictionary的角色。话说回来,虽然我的书桌上词典众多,但是我最觉趣味盎然的,仍旧是Concise Oxford。我已经拥有了第九版和第十版,很关注历代编辑的更迭所带来的编纂主导思想的变化。

大转折

大学二年级第一个学期刚结束,虞老师突然来找我,说学校在选拔参加第五届“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选手,要我作为法学院的代表参加选拔。机会的突然出现让我寝食难安,也许是自己的直觉异乎寻常地准确,我突然固执地认为自己有获胜的可能,因为我等待着激动人心的时刻已经太久太久。上外的五个学院是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的,各派出两名选手,我们被要求朗诵同一段文章并回答提问,由学校的各位英语教授担任评委。其实我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的情形,只知道结束后,虞老师像往常一样笑容满面地走到我面前,简单地说了一句:“开始准备吧。”这句话在我心中激起了强烈的战斗欲,我马上退掉火车票,开始购置参考书籍,就差在头上缠一块写着“奋”字的白布带了。虞老师作为我的教练,每周特别抽出时间为我辅导,采取的训练方式也是英国特有的导师制:虞老师和我一起制定方案,撰写演讲稿,设计问题卡片。每周一次,他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一小时,用英文和我探讨过去一周我的学习,抽查我对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的准备情况。我们按照比赛程序将训练分成两部分,有准备的演讲稿和即兴发挥的问答。可以控制的演讲稿我们对每一个词都进行了仔细的推敲,并请苏格兰籍的白丽诗(Ms Betty Barr)老师统稿,并指导我的语音。

第五届比赛的指定题目是“My Definition of Success”,我们的演讲稿独辟蹊径,从一个古老的童话模式开始娓娓道来:从前有一个老国王为自己的女儿挑选夫婿,只有完成三件难事的青年才能够得到公主的芳心。有这么一位年轻的王子披荆斩棘,终于从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和公主成婚,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从这个尽人皆知的童话引申出了成功的三大构成要件:1)设定目标,2)克服困难 3)目标达成。我们集中精力讨论最关键的第二要件,并强调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定下了演讲的励志基调。成功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每个人只要实现了自己的既定目标,战胜了以前的自我,就是获得了成功。两位老师和我一道逐字逐句推敲,哪一句过后期待观众的笑声,哪一句过后要有一段比较长的停顿,我们都心中有数。为了追求熟练和自然的表现效果,我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对着镜子反复背诵文章,注意自己的每一个手势和姿态的变化。至于即兴演讲和问答,我们找来了大量的书籍,将问题分成科技、时事、文化等多个类别,预备了几十个模拟问题,将回答框架作成卡片,虞老师每周为我辅导的时候抽查我的熟练程度。整整两个月,学校盛传我在接受“魔鬼式训练”。不过当时的确下了很大的功夫,每天我都坚持收看BBC World的新闻节目,跟在播音员后面念,纠正语音的同时也提高了对语言的感受力。

学校高度重视这次备战,三月中旬集合了几名教授为我评估准备情况。英文系的名教授们都来了,我的脉搏都跳得快了几分。我们按照比赛的程序来了一次模拟演练。原定提问有三个问题,但实际上他们提了将近10个问题。最后他们轮流发言,为我的表演打分,并提出很多建议。有的说语调太平,有的说语速太快,回答有些繁琐,建议练习慢速,简约的回答。总的说来,大家兴会甚高,对我的努力给予了肯定,普遍的意见是:大体不错,细节要改进,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语言质量和台上风度。接连问了6个问题的新闻传播学院胡曙中教授在我回去前叫住我说:“教了近三十年学,像你这样好的学生我头一次见到。”这让我十分感动。胡老师是英国雷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出身,4年后,我获得了雷丁大学的国际研究生奖学金有机会攻读博士学位,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的继续。

虞老师很为我通过他同行们的测评感到高兴,我们在两周后一起飞赴广州。虞老师不仅是严格的师长,更有着一种豁达的幽默情怀。我们在宾馆里面一起看电视里转播的NBA篮球赛,他很兴奋地指着一位光脑门的白人球员告诉我,他在美国访学的时候最喜欢看他打球:“因为Williams是一个机灵的矮个子!”他还给我讲解HBO频道正在播放的美国影片里出现的俚语,和我分享他在英国读博士时候的种种见闻。每一次用餐,他都很喜欢首先品尝卖相最奇特的菜肴,然后幽幽地来这么一句:“I am just being adventurous.”比赛前两天我们去抽签,我抽到了第24名,最后上场,看得出来,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并向我报以同情的掌声。我想,英文中常常讲save the best for last,我这次难道不是赢定了吗?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感突然袭来,我简直就是跌跌撞撞地冲回自己的座位,台下一阵哄笑。虞老师笑着帮我把露在衣领外面的领带掖好,总算是帮我挽回了“面子”。

真正比赛的当天,我们所有的选手都被安排在一间空旷的大屋子里面,因为比赛规则要求排在后面的选手不得观看前面的比赛。我们也不能够与自己的教练交流,所以手机和其他所有通讯设备都得上交,连上卫生间都有专人“护送”。在这种近乎十面埋伏的紧张气氛当中,我打开随身听,播放的是莫扎特的第四十和四十一号交响曲,我在自己最心仪的音乐中放松自己。在学校内的评估刚结束的时候,我很兴奋地告诉虞老师自己充满了斗志,准备随时应战。虞老师却要我不必过早进入状态,要控制在比赛前几日进入最佳的状态。当我听着古乐版的别号“浪漫”和“天神”这两首作品,自信油然而生。从“浪漫”交响曲峻急的对位法开始,到天梯一般的“天神”的最末乐章那光芒四射的爬升旋律,自己的肾上腺素浓度似乎都随着音阶不断升高。想到莫扎特在贫病交加的最低谷能够写出如此激动人心的作品,一种美丽的悸动在我的血液中慢慢地扩散开来,直到定音鼓的鼓锤似乎是敲在了我的神经末梢上,而高亢的号角声也预示着无限的机遇与可能。“一生有一次,奇迹会发生。”

乐声刚落,我就被引到了讲台上。面对嘈杂而疲倦的人群,我把目光移向了观众头顶上的虚空,静静地等喧闹的停止。当开始的时候,我真正感觉到了一种内在的力量将这篇文字化为冷静的语流,就如同詹姆斯•乔伊斯在《青年艺术家画像》中写的那样,那个角色自己已经活了,借助他(斯蒂芬)的力量在表演。我的眼睛始终盯着正前方的虚空,但余光搜索到观众会心的笑容,我也会让自己的目光稍作停留。观众在我们预期的地方笑了,在我们没有预计到的地方也有欢乐的笑声,让我格外惊讶。即兴演讲的题目是“Can you live without a computer?”我听了心中窃喜。记得在校内评估的时候,何兆熊教授问过一个相似的问题,我也特别准备过。我决定给出一个balanced view,即“能,但是我的生活肯定会缺乏趣味。”我不想让疲惫的观众和评委听大道理,所以用了几个排比,巧妙地揭示了人类生活的基本情感不会因电脑的在场或缺席有所改变,但同时肯定,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人类才智的拓展还是极大地依赖于电脑技术的进步。在三个问题开始之前,我觉得自己已经稳住了局面。

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三个问题是什么了,不过自己的反应似乎很敏捷,没有留下太多的破绽。走下讲台的时候,心情非常释然。和已经在等待结果的其他选手们寒暄了一会儿,心里觉得自己抽得的绝对是上上签:如果有机会观看其他高手的表演,我一定会忐忑不安的。在幕后排队等候比赛结果的时候,从四等奖开始,一个一个选手的名字响了起来。到了二等奖,仍然没有我的名字,我再也按捺不住兴奋,脑海中蓦然迸发出巴赫(J.S.Bach)双小提琴协奏曲(BWV 1043)的旋律,任由自己的心绪在佩尔曼(Itzhak Perlman) 和祖克曼(Pinchas Zukerman)两位大师纵横交错的旋律线中飞驰。在我的名字响彻全场的时候,我头脑里的背景音乐就变成了韩德尔(Georg Handel)的《皇家焰火音乐》了。我很荣幸地成为了21世纪杯上铭刻的第五个名字,我突然对自己来了一句电影台词:“This is no mean feat, dude!”走下颁奖台,我和虞老师激动地相拥。光荣与梦想!从此我的人生将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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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田晓璇标签: 冠军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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